第31部分(2 / 4)

不看理也不理,從來不會去踢一條“死狗”。

“於瘋子”小李很隨意的回了一句,馬上反應過來說走了嘴,覺得很不妥。“哦,是東院的於樹仁。”他用不著從觀後鏡往後看,也知道於副司令一定在用那支還能將就使喚的右眼,狠狠瞪著自己的後腦袋瓜子。

大院裡有兩個“於瘋子”,都是外號。一個真瘋,一個不瘋。真瘋的就是在車前擋路的於樹仁,不瘋的正是車裡坐著的於副司令。

兩個“瘋子”各有來歷。於副司令的“瘋”沒什麼出奇的,戰爭年代走過來的將軍們很多都有這外號,應該是一種褒議的讚賞,被當做“美名”廣為流傳。什麼“王瘋子”、“賀瘋子”、“杜瘋子”之類,都是指這些人作戰勇猛,打起仗來不要命跟瘋子一樣。當然,於副司令還有“於老頭子”、“於瞎子”、“於鬍子”等多個外號,也大部分是部下們在背後對他的親切稱謂,都暗含褒揚之義,沒有半點的不尊重。

“於老頭子”是說他年齡大軍齡長工作經驗豐富,家有一老如有一寶,他老人家實為軍區鎮山之寶。“於瞎子”是說他的左眼視力僅為,那是抗美援朝留下的永久紀念,一個美軍騎一師上尉的一根手指幾乎戳穿了他的左眼,當然他也沒客氣,用四顆比老虎還鋒利的門牙,生生咬掉了上尉的半個耳朵,用實踐詮釋了什麼叫“武裝到牙齒”。只有“於鬍子”這個外號有些拿不上臺面,不是說於副司令像*一般的鬍子長,也不是說他有“美髯公”一樣飄逸瀟灑的鬍鬚,而是說他在參加革命之前,有一段很不光彩的經歷,曾經當過土匪。就是因為這段經歷,讓於副司令在前些年的*中屢次捱整,造反派們一直狠抓“土匪頭子”這個把柄將他批倒批臭。連於副司令自己都覺得冤枉,他僅僅給一個土匪頭子當過幾天小馬弁,也就是勤務兵的幹活,那年他才12歲,而且那個真土匪頭子也被八路軍招安,所部編成八路軍某分割槽獨立大隊,後來全部壯烈犧牲在抗日戰場上,只留下於副司令這根獨苗,自然就成了“土匪頭子”。

造反派們可不管你是什麼背景出處,只要幹過土匪就不是好東西。沒幹過土匪的也沒撈什麼好,於樹仁就屬於此類。他可是根紅苗正世代貧農,因為窮才參加了革命,後來作戰勇敢從士兵一直幹到了軍區後勤部副部長。若按輩份算,人家當營教導員的時候,於副司令還只是個小戰士,見到於樹仁該立正敬禮。再後來的事就是造化弄人了,於樹仁在運動開始的時候居然和中央*小組取得了聯絡,一時大權在握,風生水起,率領造反派們四處出擊,仗著對部隊內部的熟悉,幾乎把大院裡的老幹部整個遍。怎奈物及必反,盛極必衰,整完別人,就輪到自己,因為他的一個老上級倒臺,將他牽扯進去,再加上整人太多,民憤極大,沒過幾天就被整得魂不附體。

這於樹仁沒有文化,所以特別崇尚文化,利用職務便利,弄了一大堆雜七雜八的書在家看。沒事還愛賣弄個詩文,像個文化人似的經常在人前顯擺。諸如“烽火連五月,家書抵千金”之類的。結果造反派們沒說他剽竊抄襲古人名句,也沒給他上綱上線往封建復弊倒退上扯,更沒破什麼“四舊”,而是對那“千金”產生了興趣。這不是*裸的“拜金主義”是什麼?那千金幹什麼用?一個後勤部領導管理的何止千金?不得都讓他搬回家去?不是十足的貪汙腐化是什麼?那些金子搬回家去是不是要當什麼特務經費?一連串的疑問加上從某部抓特務的電影中得到啟發,金子都是特務活動經費,千金得養活多少特務?必須在他家挖地三尺,必須把金子都起出來。

於樹仁幸虧沒按原詩白話“家書抵萬金”,否則得多挨十倍的折磨,恐怕連命都保不住。*結束,其他捱整的“牛鬼蛇神”均官復原職重新工作。只有他從學習班放回來後,人變得神經兮兮,見誰都立正,見誰都是一套詩歌。平日總穿一套不戴領章帽徽的老軍裝,胸前排滿了各種各類,各色各樣,各時期的獎章、功章,都是真的,世面上很難見到的東西,任何一枚取下來都能送進博物館,當成重要歷史文物。

軍區大院何等莊嚴神聖,門衛荷槍直立,戒備森嚴。“軍事禁區,嚴禁入內”的牌子隨處可見,一般膽小的老百姓經過門口看都不敢往裡邊看一眼,就連下邊部隊的軍官來此辦事都要先在警衛值班室登記,經過同意方可入內。唯獨於樹仁是個特例,因為他的家就在軍區家屬院,只能任憑他神叨叨的東遊西逛,在大院裡行走自如。好在他只在院內門口等處溜噠,從不進樓,所以沒人管也沒人敢管。這大院隨意行走的“特權”除了他是老革命以外,大部分仰仗一位高人,就是他那厲害無比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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