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房屋所有權變動的法律效果。
?交易合同的風險。如果雙方對權利義務約定不明,或者合同條款簽訂不明確,那麼其中一方的權益就容易受到損害。
?產權風險。購買二手房也要認準產權,以免房屋今後不能出手。按規定,買賣雙方要繳納相關稅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房地局才會核發過戶後的產權證。
12.個人按揭貸款購房的法律風險與防範
按揭,是英語“Mortgage”一詞的粵語音譯。有些購房人認為“按揭”就是指按揭貸款或抵押貸款,其實,按照理論來講,按揭的本意並不是貸款,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或者稱作樓宇預售過程中約束買方、賣方(開發商)及金融機構(銀行)三方的一種制度。它的一般過程是:在專案的期房預售合同中,買方支付一部分樓價款給賣方,其餘房價款買方透過金融機構貸款支付給賣方。在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前,由賣方透過協議將買方對期房的期權讓與給金融機構作為取得金融機構貸款的擔保。待房產證辦理完畢之後,賣方解除擔保,買方將依合同取得期房的期權讓與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兩者的區別在於期權所有者不同。當買方還清所有貸款本金及利息後,可將期權贖回,取得房產證。如果買方在貸款期限內違約,或不能償還貸款,銀行有權處分按揭房屋並能優先獲得賠償。
按揭購房制度至少涉及三方當事人,即買方、賣方(開發商)和金融機構(銀行)。在按揭關係中,有4~7個法律關係:
投資房產應注意的問題(12)
一是買方與賣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
二是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