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秀急匆匆走出車站。城市眩目卻又冷冷的陽光使她覺得頭重腳輕。
根據明哲說過的地址,初秀很快就找到了他經常留連的那家地下酒吧。
地下酒吧名副其實地建在一間地下室裡,大門很有特點,被設計成一堵磚牆被炸破的一個不規則的大洞。初秀低頭小心地從洞口鑽了進去。
推開又一扇小門,一股熱浪撲面而來,夾雜著一種類似動物身體上的味道,骯髒,油膩,卻又透著一絲溫暖,誘惑。
初秀站在高高的臺階上往下看著。
暗淡的燈光下是一群群鬼魅一般攢動的人頭,男男女女緊緊摟在一起,隨著詭秘的音樂無聲無息地晃動著。
吧檯上坐著三三兩兩喝酒的人,有一個男人已經喝得爛醉,手裡還握著酒杯,癱在高腳凳上。初秀仔細辨認了一下,快速走到那個人背後。
喝得半醉的男人從吧檯上努力撐起沉重的身體,甩了甩頭。他的臉色浸透著頹廢,西裝滿是褶皺,領帶像圍巾那樣鬆鬆地搭在脖子上。
當他的目光緩緩地從初秀臉上掃過時,好像突然發現了什麼,重又回過頭來,努力定睛看著初秀。
那正是李明哲,短短的幾天,他變了很多。如果不是他臉上和手上被狼狗抓傷的地方已經結了黑黑的痂,初秀差一點兒沒有認出來他。
“初老師,你來了?來,我請你喝一杯!”明哲愣了一會,醉眼朦朧地衝初秀舉了舉杯子。
初秀側臉躲過他伸過來的杯子,急匆匆地說:“別喝了,明哲,我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說。”
“什麼事,能比喝酒還重要?”明哲仰頭喝光了杯子裡的酒。“小姐,再來一杯!”
初秀伸手奪過了杯子:“明哲,你不想找蘇婉了?”
明哲把夾在耳朵後面的一支菸拿下來,從口袋裡掏出打火機。他的手顫抖著,半天沒打著火。他試了幾次,沒有成功,只好沮喪地把煙扔在了吧檯上。他太陽穴上的血管凸顯出來,喉嚨裡發出壓抑不住的哽咽,然後,突然趴在吧檯上哭了起來。
亂糟糟的酒吧裡一下子靜了下來,人們都把目光集中到了兩人身上。初秀手足無措地左右看了一下,連忙伸手去扶明哲:“幹嘛喝成這個樣子?走吧,我先送你回家……”
初秀扶著明哲跌跌撞撞剛走出酒吧,他就一屁股坐在路燈下不肯走了:“我不回家,我不回家!”
初秀焦急地推著他:“明哲你快醒醒,你不想找蘇婉了嗎?”
“別跟我提蘇婉這個名字!我才不要找她,我恨她!我再也不想見到她了。”
“為什麼?你不是說一定要找到她嗎?”
“我現在不想找了,不想找了……她一定是跟那個醫生在一起。她不想見我,因為她沒辦法向我解釋!我想通了,其實她並不值得我愛……”明哲痛苦地搖著頭。
“你還沒有見到她,怎麼能肯定她就是跟那個醫生在一起呢?”
“你不明白……”
“也許我不明白,但是我已經有了一點線索了。你看,這是不是她的鞋?”初秀從包裡拿出一隻塑膠袋,裡面是那隻紫紅色的皮鞋。
“是她的,這就是蘇婉的鞋!你在哪兒找到的?”明哲只掃了一眼,就認出了那隻鞋。他一把奪了過來,立刻有些清醒了。
“在小河的冰面上。就是小學校門前那條結冰的河。”
“她的鞋為什麼會在那兒?”
“這正是我想知道的。這隻鞋沒有被雪埋住,你第一次來的時候,剛下過一場大雪。這說明什麼?這隻鞋是在下雪之後丟下的!”
明哲愣怔著,沒有答腔。
“你還不明白嗎?這說明蘇婉在下雪之後還從冰上走過,她掉下了這隻鞋!”
“蘇婉為什麼掉下了一隻鞋?”
“她肯定就在老宅子裡,而且她遇到了意外!”
“意外?”
“對!有一天晚上我聽到老宅的鐵門響,爬起來一看,大門就合上了。昨天我找了個藉口帶著學生進了那個院子,發現大白天的,所有窗戶都擋著窗簾……我想,說不定蘇婉遇到了什麼事情,正在盼著你去救她呢!”
“正盼著我去……?”明哲雙手揉搓著一頭亂髮,千頭萬緒一起湧上心頭。“那我應該怎麼辦?”
“我們再到老宅去一次!上次我們犯了一個錯誤,沒想到看家狗在晚上是放開的,我們沒辦法對付它。這次我們要在白天去。”
“白天去?怎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