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租給我。不是施捨!我看了那片田地和山林,田地已經兩年沒有耕種過,山林也沒有人看。荒著也是荒著,我將你們這些田地和山林租下來,每年給你們合理的交租,剩餘的就由我們自由支配。”於是我便將自己已經選好的地方說了出來。
“丫頭,你可知道那些田地其實都是不太能產東西的瘦田薄土?一年忙到頭都不會有什麼收成的!”狗兒徹底不懂了,“何況,據我瞭解,你們家孃兒四口,根本就沒有能力做這些重體力活。”
“我想這些不是你應該擔心的,我只問你,你們願不願意將它們租給我?”我問。
“爹,我看就這樣吧!”狗兒沉思良久,對他的老爹說。錢胖子只要沒人找他挖出銀子就心情高興,自然無不答應。
“既是如此,我們就讓人來作箇中介,籤個合同如何?”我怕這錢胖子日後反悔。
“合同?”狗兒疑惑地問?
“就是你們所說的契約,也就是租賃契約!”我不耐了。於是在我的堅持下,擬瞭如此條款,大致內容如下:
甲乙雙方自願達成如下租賃契約:甲方(錢狗子)自願將XX山林與田產租給乙方(當然是我了),租期暫為二十年。租金定為十石。
契約另特別註明:在首期鑑於乙方承租甲方之山林田地,甲方需得提供一應耕種工具和令乙方滿意的種子,否則乙方有權索要甲方三年的租金並且不予支付於甲方。乙方若是連續三年交不出租金就淪為錢狗兒了貼身丫頭。中途不許退租或是毀租。租子可年交也可一次□,亦可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