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3 / 4)

喉嚨上都有T字型的傷口,有的更甚,連肚子都給剖開了。

這就叫〃本欲長保,反以賈禍〃。嘴上含珠本來是為了長保屍體,不為蟲蟻所傷,不與土木同朽,沒想到反倒招來禍事,死後還遭割喉剖腹。

當然,當時我是沒有這麼多感慨,光顧著鄙視那些同行們的手藝了。那手藝也忒潮了點兒,不就取個珠嘛,至於弄這麼大動靜嘛,外行!

相比之下,咱胖子的手藝就好多了。別看他五大三粗大大咧咧的,論到這取珠的手藝,我還真比不上他,看他那手叫一個巧,那勁叫一個輕。只見他伸出左手,利索地掐住老和尚的臉頰,拇指在右,食指中指在左,無名指小指居下頂住咽喉,然後右手伸至老和尚的腦後,稍稍抬高,接著一拍後腦,同時左手輕輕用力。

〃啪〃,一個硃紅色的藥丸被無奈地吐了出來,乖乖地躺到了胖子的掌心上。

別看胖子這兩手乾淨利落,輕鬆寫意,其實是有講究的:首先捏著兩頰的左手必須用陰勁,什麼叫陰勁?就是一股柔力,否則用力過猛很容易傷到死者嘴裡的珠玉;其次,無名指和小指都要抵在死者的咽喉處,否則等右手一抬高,珠玉什麼的就容易被嚥到喉嚨裡,甚至落到腹部。這就是為什麼我在廣州看到的那些乾屍被開膛破肚的原因。可摸金校尉不能像他們那樣百無禁忌跟蝗蟲似的,那叫沒品!咱不興毀人屍體那一套,所以就要講技術了,像剛剛胖子做的那樣,就算得到箇中三味了。

我這邊對胖子的手藝嘖嘖讚歎,他卻苦著一張胖臉盯著手上的紅丸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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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節:開棺發財(2)

〃好啦,不用看了,我都說不會有好東西了吧,你還不信。這是嶗山派的定屍丹,快給放回去,別再給咱惹點兒什麼事出來。〃我拍著胖子的肩膀說道。這地方雖然是風水寶穴,按道理不會有什麼屍變,但小心一點兒總是沒錯的。

待到胖子心不甘情不願地把定屍丹放回去後,我們便開始在棺材裡摸那琉璃盞了。

自古的傳統,陪葬的玩意兒是最值錢的東西,往往放在死者的左肩右腳,最心愛的東西則往往攥在手上。我跟胖子一人一頭兒分別摸開了。

說到這兒,我倒想起一個民國那會兒流傳的笑話來。民國正是我國盜墓最猖獗的時候,倒斗的同行們手上有了錢怎麼花呢?逛窯子唄!可往往一伸手,窯姐兒就知道這小子是盜墓的,可以狠狠地宰。為什麼?全是職業病給鬧的,因為連摸女人都是從左肩摸到右腳。

棺材裡其它地方還有很多大包小包,不過那些不用看,一定是生石灰、冥紙之類的東西。這屍體之所以不腐,我看一是風水好,二是金絲楠木蚊蟲不侵,三就是棺材裡的生石灰放得夠多。生石灰這東西吸水,沒了水分就不容易變質,這跟我們買的臘肉是一個道理。靠,我這說的都是些什麼啊,以後還吃不吃肉了?!

我一邊胡思亂想著,細細摸過了老和尚的右腳下,除了一雙破芒鞋晃眼外,啥都沒有。看到芒鞋我倒記起一句詞來:〃竹杖芒鞋輕勝馬,一蓑煙雨任平生。〃是啊,能不輕嘛,知道啥是芒鞋不?草鞋唄。

〃濤子,找到了!〃我正糟蹋蘇東坡的詞呢,胖子驚喜的聲音傳了過來。

抬頭一看,一盞淡黃色的琉璃茶盞出現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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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節:富貴險中求

第三十三章 富貴險中求

眼前的琉璃盞,在手電的光亮照射下,折射出一種如珠似玉的光澤,璀璨流動間,把胖子的圓臉映成富麗堂皇的金黃色。

細視色澤,體純淨之至極;輕釦盞身,則有若金屬之音。怪不得古人把琉璃當成至寶,非高官顯貴不能擁有。

〃這一看就是個好東西,濤子你看能值多少?〃我看得入神,胖子不耐煩了,湊過來問道。

〃你問我我問誰去,這東西咱誰都沒見過,還是拿回北京讓大金牙傷腦筋去吧,咱就只管分錢得了。〃 我隨口答道,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不過嘛,這琉璃盞是淡黃琥珀色的,在琉璃中代表尊貴,據說是可以招財納富,應該是比較值錢的吧。〃

聽我這麼一說,胖子來了興致,喜形於色地說:〃可以招財的?那咱不賣了,咱們不是要開古玩店嘛,等回去大金牙那小子也應該張羅得差不多了,就把這玩意當成鎮店之寶怎麼樣?〃

〃鎮店之寶?好主意,沒個像樣的東西還真是不夠檔次,就這麼定……〃我一聽也覺得有道理,張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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