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進一步看,美國只有大概三分之一的選區處在所謂“搖擺州”裡面。也就是說,有三分之二的選區總體投票傾向非常固定,選舉沒有多少競爭。比如首都華盛頓特區是民主黨的堅固陣地,在2004年的時候百分之九十一的選票投給了民主黨的候選人克里。在這種情況下很多選民覺得投票反正沒有用,也就失去了投票熱情。但是“搖擺州”或者“搖擺選區”的情況就很不一樣。在那裡不僅競選活動激烈,而且由於選票接近,選民們感到自己的那一張票能夠起作用,所以投票熱情通常比較高。像與華盛頓一河之隔的北弗吉尼亞地區,連2006年中期選舉的投票率都超過百分之七十。在一些競選活動熱烈的選區甚至達到了百分之八十。
美國的總統選舉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選舉活動之一。由於美國的國力及其在世界上的重要地位,這一選舉對整個世界有著不可忽視的影響。而由於制度上的設計,決定美國總統人選的有可能是某個偏遠的州的很小一批人。在2000年的選舉中,這個數目小到了五百三十七張選票。這雖然聽起來有點可笑,但是仔細去研究,卻也不容易找出替代這種選舉的辦法。畢竟,民主制度的原則在於多數決定。多出一張票也是多數。《憲法》上就是這麼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