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使命!這個使命不是為了我自己,而是為了世界上的許多人,為了人間被掩蓋的真相,為了那個被隱藏了無數時間與空間的秘密!”
梅菲斯特居然用力鼓掌:“好,你果然不是普通人!這樣的朋友值得一交!”
“說吧。”
“古英雄,我可以滿足你的一切要求,但你不可以對你所擁有的一切產生留戀,否則你的靈魂將永久地被我佔有!”
這個要求讓我想起兩百年前那篇偉大的詩劇。
沉默……心跳幾乎停止的沉沒……
靈魂永久地被幽靈佔有?
可是,我所擁有的一切是什麼?至少我本來一無所有,沒有任何記憶,沒有真實的過去,就連“我是誰”都是假的。我擁有的只是赤條條的身體,只是一片空白的精神,還有一顆赤誠的心。既然我能逃出地獄,在荒原上流浪一晝一夜,幾度與殘酷的四神擦肩而過,又何必在意生與死的差別?既然我能夠得到一切,又何必在意失去一切?大不了回到起點,大不了再把記憶一抹而空。我從來不會失去什麼,最多就是精神與肉體的枷鎖!
我不怕!
於是,我用心跳告訴梅菲斯特——
“成交!”
2009年10月20日。
上午,九點。
距離;我越獄逃出肖申克州立監獄,遭受全美通緝已過去了整整一個月。
阿爾斯蘭州地方法院。
又回到這熟悉的地方,曾經站在法庭被告席上,面對陪審團成員們鄙夷的目光,接受檢查觀刻薄奸詐的提問,聽著那些唇槍舌劍的辯論,最終卻聽到自己的有罪判決。
今天,我不是被告,而是一個上訴者。
老法官再度見到了我,這回他的表情極其複雜,最後露出一絲微笑,緊緊握著我的手說:“高先生,我很抱歉,七個月前沒有給你公正的判決,但請相信我和陪審團都並無惡意,因為當時並未發現這些重要證據。對於你在監獄中失去自由的痛苦,我感到非常遺憾並深表同情。現在,你真正自由了!”
然後,老法官低頭簽署檔案,代表阿爾斯蘭州上訴法院,撤消對我的一切指控,正式宣告無罪釋放。
十三個月的噩夢,終於畫上了一個驚歎號式的句號。
我拿起檔案深深吻了一下,回頭擁抱著莫妮卡——不敢當著別人的面吻她,誰都知道我們是堂兄妹關係,絕不能當眾過分親暱。
然而,她的眼淚打溼了我的衣領,這十三個月也是她的噩夢。
三週之前,我們奇蹟般地發現了Mary,以及她攝下的那段關鍵錄影。當天,莫妮卡就帶著Mary去警察局報案。而我則悄悄躲回莫妮卡的房子,因為我如果此時出現在警局,毫無疑問會被立刻押送回監獄。記錄殺人影片的記憶體卡,被我做了幾十份備分,其中一份由莫妮卡交給警方,還有一份寄給審理我案件的老法官。
Mary的出現震驚了整個警局,她付出慘重代價儲存下來的錄影,也讓當初負責常青案件的探長目瞪口呆——他不相信居然另有兇手,在我趕到之前就已殺了常青。警方請來專家鑑定影片,確認並非偽造,畫面中被捅死的正是常青,穿著被警方發現時的衣服。影片所拍到的兇殺房間,是常青遇害的現場,就連牆上時鐘也可以辨認,正是警察抓到我之前十二分鐘。
透過調查2008年9月到10月的全部案件,顯示當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