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部分(4 / 4)

小說:逼娼為良 作者:懷疑一切

體髮膚受之父母,妾又怎知何處會長出痣來?大人看見有,便是有了。”這種誰都能看見的東西,你拿來當證據?

你要是真說我屁股上有顆痣,我還能勉強認栽。

其實我心裡也知道,他必然是認識春紅的。雖然不能逼我承認,他自己卻已經認定,我就是春紅。

果不其然,他額上緩緩爆出一根青筋,冷笑道:“難道,要讓我叫你春紅,你才會記得,我是誰?”

我眨眨眼睛:“大人一忽兒說妾是樊青青,一忽兒又說妾名叫春紅,大人您雖然是父母官,也總要給我等草民一個準話才好?”邊說邊輕輕用腳尖踢了一下小滿,示意他趕緊想辦法,招人來制住這瘋子。

跟一個妓女他鄉遇故知有什麼好高興的,至於他這麼死纏爛打?

樊青青,不會是春紅的本名?

好,我愈發鄙視為春紅起藝名的某人了,丫的文學素養還真是不敢恭維。

那人聽了我的話,神色竟然緩和了幾分,他猶豫一下,微紅著臉道:“我知道你是心裡有氣,怪我不早些去找你,這才不肯與我相認。其實……你的東西,我一直貼身收著,從未假手他人,我……我也曾去找過你的,只是……”

喂喂,您腦補過度了!我什麼時候生氣了?!

不不,我生氣的原因根本不是你想象的那樣啊!

我眼睜睜看他羞澀地從懷裡掏出個荷包來,上頭繡著的戲水鴛鴦已經褪色了:“這荷包,我一直貼身收著,你看……”

他雙手捏著荷包,兩隻好看的黑眼睛都變成了水滴狀,期待地看著我。

精神壓力啊。

我無奈苦笑:“大人,您確實認錯人了。舍弟能夠作證,妾的女紅糟糕得一塌糊塗,連補衣服都弄不平整,更別提刺繡了。”老孃穿來的啊,這種東西我怎麼可能會!

更何況這種小玩意再常見不過。我記得在攜芳院時,曾經看見一個姐兒從繡娘那裡一氣買了十幾個鴛鴦荷包,說是要送給她的恩客做個念想,下次記得還來光顧她生意。

這位小哥大概經驗太少,把姐兒的逢場作戲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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