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用公安機關的力量。這玩意和外人想象的有點差距,就算在公安系統內部也不是人人有權利去隨便查閱別人檔案的。
而且現在還沒做到戶籍戶口網路化、資料化,不可能坐在辦公室裡點點滑鼠、敲敲鍵盤,你想找的人就自己蹦出來了,那尼瑪都是無良導演和作家瞎扯蛋呢。
想查一個人的資訊,必須要去相應的分局戶籍科調閱檔案,不管是電子檔案還是紙質檔案,都需要開具相關的公函。私人關係和官職也管用,但你不能每個分局都有戶籍科的私人關係吧?
靠官職硬上,就算沒人阻攔,就沒人上報?到時候領導過問了你怎麼回答?說是閒的蛋疼找個兒時夥伴?這麼說也成,一次兩次領導能諒解你,您一查就是好幾十人,這不是神經病就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哪個領導樂意給你背這個黑鍋?所以說就算想查,也得等戶籍資訊資料化、全市、全國公安系統聯網之後,才有這種可能。
可查到資訊就能找到人嗎?答案還是非常否定的。這倒不是公安系統的資訊不準確,而是變更不及時或者根本沒有變更。人這一輩子並不是住在一個地方永遠不挪窩的,也不是上了班就永遠不換工作的。搬家、拆遷、結婚、離婚、調職、辭職等等資訊都不自動跑到公安系統資料庫裡,而是需要自己去派出所變更。
很多時候大家並沒有這個意識,派出所也沒有那麼多人手去挨個核實,所以在戶籍科的存檔檔案裡,這些資訊往往很不全面或者根本就是錯的,即便查到了也很可能找不到人。
那查到了、也找到人了就皆大歡喜了嗎?還不是。就比如說和自己關係很緊密的韓雪、韓燕姐妹吧,她們在那個時代裡恐怕就是自己的江竹意,不離不棄、生死與共,還和自己有了孩子。
可現在她們根本不認識自己是誰,自己就算找到她們了,她們也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已經結婚生子,有了她們自己的家庭。然後呢?自己突然出現在她們眼前,望著一位年近四十、兒子都已經上了高中的半老徐娘說自己是她們前世的老情人。
大家猜當時會是個什麼結果?洪濤用腳趾頭想都能想出來,假如流氓罪還沒廢除,自己就是分分鐘被警察帶走的命。就算流氓罪沒有了,報警電話也少不了,最次最次也得落個神經病的稱號。萬一她們的街坊鄰居里有個暴脾氣,自己還得挨頓胖揍。
第十個名字說ps:382章被稽核,明天才能知道是什麼地方違規了,所以先發38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