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戲份結束又遇琴琴(第三更)(1 / 2)

小說:華娛那年十八 作者:縱馬崑崙

範曉天聽到這話,當即大喜過望!

其實剛剛他就想過找陸恆,但又不好開口,畢竟連那三家都打退堂鼓了。

如果陸恆沒看到剛剛那一幕還能試試忽悠一把,但現在讓他投,難免讓陸恆覺得自己把他當傻子哄。

正因為此,他才踟躕著沒有吭聲。

之所以對演員們說那番話,一方面是廣撒網,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刺激徐爭。

他既然透過別人介紹找徐爭演男一號,自然是有一定了解的,知道徐爭透過炒股手裡有點錢,具體多少不清楚,但二三十萬還是能拿出來的,如果再湊湊呢?

不過,現在既然陸恆願意投,那就什麼問題都沒了。

幾百萬張專輯,可想而知他能賺多少錢,還有代言、商演等等。

現在的歌手,無論從哪方面看都吊打演員。

而徐爭,則有些欲哭無淚。

一開始他後悔沒有立即開口,但轉念一想,就算開口有屁用,他那些錢肯定還是不夠,而陸恆直接能一把付清。

這讓他看向陸恆的眼神,有羨慕,還有一絲絲嫉妒——這是正常心理,換任何一個人到了他這個境地,不可避免的想法。

而範曉天忽然想起一件事,一臉詫異:

“你要演主角?”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他哪還需要找陸恆投資,真要陸恆是主角的話,那三家絕對不可能臨陣脫逃。

可明明上次讓陸恆隨便選,他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怎麼?

陸恆笑著擺了擺手:“當然不是,我上次不都跟你說了。”

說著,陸恆看向驚疑不定的徐爭,道:

“徐哥演的不錯,我哪能奪人所好,換了別人我還不願意呢,所以為了避免這個情況發生,我就先下手為強,咱們不換主角。”

一時間,徐爭百感交集,甚至鼻腔都微微發酸,暗罵自己剛剛的小人之心。

快步走上前握住陸恆的手:

“別叫我哥,你是我哥,真的,謝謝,太感謝了。”

陸恆哈哈大笑,拍著他的手道:

“徐哥,不用這樣,我挺喜歡這部戲的,也看好你。你別管別人怎麼看,按照自己的路子好好演就行。”

頓了頓,陸恆道:“沒準這部戲播出後,你的名氣就蓋過我了呢?”

“那怎麼可能。”徐爭有些不好意思道,說的時候,伸手擦了下眼角。

大喜大悲間,他一時也有些情難自已。

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辦了,陸恆叫來公司的財務錢璐,和經紀人馬霞,用讓林伊輪把合作的律所的律師叫來。

看到陸恆年紀輕輕已經有了成熟的團隊,甚至財務和律師都有了,其他所有人都羨慕不已。

金喬喬更是雙眼放光,心想著,這才是我要找的男人啊。

而徐志勝三人還沒走出多遠,又被範曉天叫了回來。

回來的時候他們仨還有點懵:“這麼快就把剩下投資搞定了?”

當得知是陸恆投的,他們依然有些不解:“你看好這部劇?”

陸恆笑道:“我確實覺得不錯。”

他們面面相覷,心道是不是我們跟不上潮流了?

但轉念一想,陸恆看好沒用啊,最終的選擇權在觀眾手裡。

隨後他們笑了笑,心想到底是年輕人,錢來得快也無所畏懼,反正就是玩兒。

要不是陸恆找了規範的財務和律師,又有經驗豐富的馬霞,他們說不準還真能玩點花樣。

他們五家重新簽了補充協議,這部劇之前的預算就是九百萬,投拍四十集——雖然是99年,但畢竟是神仙劇,後期也有不少特效,央視上半年拍的《西遊記續集》,才15集,成本都一千五百萬了。

所以陸恆需要再掏四百五十萬。

簽字、蓋章,合同生效。

從演員變成合夥人,讓他們的關係又近了一些,陸恆擔心將來火了他們會有什麼想法,於是又改變了策略。

有什麼話都可以在酒桌上談,酒過三巡,熱鬧非凡。

陸恆不僅跟兩家電視臺口頭談了一些合作,還跟徐志勝談了之前拍《那山》時簽下的彭建明文集的出版發行。

雖然徐志勝將信將疑,但陸恆笑著道:“現在說估計你也不信,到時候你看我怎麼運作。”

徐志勝笑著點了點頭,現在越來越發現陸恆不是一般年輕人,從頭腦到想法,再到手腕和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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