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的錢,幹半天就給半天的錢,那跟打零工的性質都差不多。
那時候看地裡有不少人在忙活,離遠的看就以為是耕田,走近了才看出來挖墳頭呢。那時候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不收糧食收墳頭,不種莊家改種墳。”
這種要讀成四聲音種地的種,那為什麼說是種墳呢?說起來挺有意思可以仔細講講。趕墳隊的規矩是按挖多少墳頭給多少錢,那些老墳時間久土質都硬化,再有力氣的人一天也挖不了幾個。
有的人心眼多鬼主意也多,趁著半夜別人都睡覺,就到白天要幹活的地方,找個角落挖開一個淺坑,把坑裡放些豬牛一類大型家畜的骨頭,來充當人骨,再把坑埋了用軟土壘個小土坡,等到白天來遷墳的時候,搶著要挖這處墳,那土軟沒幾下就能挖開,撿出裡面的屍骨裝進麻袋中,扔在人力的平板車上,那一個墳頭的錢就算是到手了,這就是種墳。
由於當時管的也不嚴,花的也是公家錢,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做得太過分,那就當做是幹活了。後來的那句“不收糧食收墳頭,不種莊家改種墳”也是有嘲諷的意味。說的是那些種墳的人,他們滿腦子想著怎麼貪點小便宜,但始終沒繞過那個彎,仔細想想,起早貪黑的挖坑做假墳,白天在當著管事的面挖開,那費得勁加起來,不比挖一個老墳輕快多少。
話說盧氏縣趕墳隊成立之初,算上那些沒事過來打零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