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拉之死》獲得了《當代》編輯龍世輝和主編秦兆陽的褒獎,發表已經不成問題,但具體情況還要看排版,確定最終的發表時間。
另一方面,林為民之前寄給《鐘山》雜誌那篇諜戰小說也有了回覆。
信是編輯徐兆淮寫的,他也是當初從眾多來稿中一眼挑中林為民的人,之後他便成了林為民的責編。
信的內容很簡單,經過一番審稿,編輯部一致決定刊發林為民的這篇中篇小說。
讀到信的最後林為民臉上不禁綻放出笑容,因為徐兆淮在信中提到了稿酬。
林為民這次的稿酬標準是千字8元,他的這篇中篇全文8萬2千3百餘字,換算下來足有664元。
如今這年代一個普通工人,工資能達到40元以上就算是中高收入了,664元頂得上一個普工一年多的工資,稱得上是一筆鉅款。
林為民對徐兆淮信中提到的“稿費單不日也將抵達”充滿了期待。
還是當作家有前途啊!
嚐到了甜頭,林為民的心態再次搖擺起來。
徐兆淮說的很準,收到信的第二天,林為民就收到了稿費單。
那會兒正好是中午吃完飯,林為民到d校門口收了郵件,回來的時候大傢伙就看到他手上的郵件。
都是幹這行的,不少人一眼就看見信封上的“鐘山”字樣。
一問林為民,果然是稿子被採用,稿費單都寄來了。
有人一嚷嚷,周圍幾個男生宿舍的同學全都好奇的湊了過來,滿是期待的讓林為民開啟郵件。
說起大家為什麼這麼激動,還得從咱們國家的稿費制度說起來。
建國之初,經濟貧弱,社會物價動盪不定。當時流行的一種稿費支付方法是以折實單位計算稿酬。
一篇文章發表,假如其稿酬是每千字6元,出版單位就用米、煤、布等實物摺合成你應得的稿酬,發給你實物,不給你現金。
到了1953年,政務院參照蘇聯“l印數定額制”的稿酬政策,制訂出了國內稿酬的發放標準。即:著作稿每千字6至18萬元(舊幣),翻譯稿每千字4至13萬元(舊幣)。
至1955年,中國人民銀行廢除舊幣,發行新幣(舊幣一萬元換算成新幣一元)。稿酬制度隨即也就變為:著作稿每千字6至18元,翻譯稿每千字4至13元。
按當時的物價水平,一般普通職工的月工資僅只二三十元,大米,豬肉的價格,每斤都按幾毛幾毛錢的價格在銷售,作家著作稿的稿酬,每千字卻能收入6至18元,稿費還是比較高的。
然後又到了1958年7月,文化部頒發了第一部統一的稿酬規定。這部規定的名稱叫《關於文學和社會科學書籍稿酬的暫行規定》,規定了著作稿每千字4至15元,翻譯稿每千字3至10元。
之後的稿酬標準一降再降,直到嗡嗡嗡時期,全國大部分出版機構陷入了癱瘓狀態之中,勉強支撐著運作的單位,也都自動取消了稿酬。至此,我國進入了一段長達十年的零稿酬時期。
嗡嗡嗡結束以後,1977年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恢復了稿酬制度,規定著作稿每千字為2至7元,翻譯稿每千字為1至5元。1980年,國家出版局又稍稍提高了基本稿酬,變成著作稿每千字3至10元,翻譯稿每千字2至7元。
近兩年因為政策恢復,稿酬標準變化非常大。今年的稿酬變化,班裡不少人還沒嘗過鮮呢,所以對於林為民稿酬自然非常好奇。
林為民在眾人期待的眼神中拆開了郵件,薄薄的稿費單捏在手上,還沒等看清楚上面的字跡,就被陳世旭搶了過去。
“嚯~六百多!”陳世旭大喊了一聲。
眾人一顆擁著上前圍觀。
“不錯不錯,千字八塊呢。”
“子隆,這標準跟你發在《人民文學》上的那篇一樣啊!”
一個多月前,蔣子隆的新作《喬廠長後傳》在《人民文學》第2期上刊登,稿費標準也是8元錢。
瞿曉偉這時嚷嚷道:“同志們,安靜一下,安靜一下!”
他揮舞著雙手,將眾人的聲音壓了下去,然後說道:“我覺得,為民這小說能發表,離不開大家對他的幫助和支援,現在稿費到手了,咱們是不是得讓這小子表示表示?”
班裡幾個年輕人立馬附和道:“必須的,得表示。”
林為民翻臉呵斥瞿曉偉,“我打死你個鱉孫兒,你幫助我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