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休息,除了生活上的問題沒人會管大家,班裡同學每天總是成群的出現在北戴河的海邊和大街小巷。
在這樣輕鬆的氛圍下,林為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終於完成了。
得知這個訊息,他的手稿立刻引起同學們的瘋搶。
不為別的,大家就是好奇,他到底會用什麼方式把一件事寫上兩遍,還能讓人耳目一新。
一個星期的時間匆匆而過,北戴河度假之旅結束。
回到朝陽區委d校的大院,即將迎來暑假,同學們多少有些意興闌珊的感覺。
林為民的手稿在班裡傳了幾天,大家終於看完了。
與此同時,班裡也有幾個人完成了這次特殊的寫作,但都是以中短篇為主。
像林為民這樣一個月的功夫,寫出一篇二十萬字的長篇,屬實是誇張了一些,也不知道誰先起的頭,一說起這件事,大家都會提上一嘴“快槍手”。
林為民把這事歸結到王宗翰頭上,他猶記得第一次聽到這個稱呼就是從這老小子嘴裡。
“我冤枉!真的,太冤枉了!我就在宿舍裡說過一次。再說了,為民,這話你不能瞎理解,大家明明是在誇你嘛!”
林為民想想也是,在如今,“快槍手”這三個字還沒有特殊的含義。
從北戴河回來的第四天,所裡就要放假了,假期是一個月,班裡大多數同學都選擇了回家。
四個月的時間共同學習、共同生活,馬上要分別,自然要好好告別。
林為民趁著大家告別的時候,找到了幾個寫完作品的同學,要來了他們的手稿,神秘兮兮的,大家問也不說要幹什麼。
“等你們回來再說。”
帶著疑問,同學們一個個離開了文講所。
林為民沒打算離開,他也沒地方可去。
跟張玉秋老師打了個申請,放假這段時間他還住在宿舍。
放假後的第二天,好不容易沒課的一天,林為民睡了一個懶覺,九點多才起來。
磨磨蹭蹭的洗漱後,等了一會兒食堂開午飯,吃好午餐之後,他提上一包書稿,離開了d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