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部分(3 / 4)

小說:惡魔的聲音 作者:古詩樂

小夕。”

然後輕輕關上了門。

他以這個理由作為分手的藉口,只是為了給凌夕留最後一份尊嚴。

因為,高中所有同學都知道他跟凌夕在一起,夏羽和小唯也一直認為他們感情很好,或許是自己太寵著他了,所以,幾乎所有認識的人都以為,他們很相愛。

莫名的分手,分手後凌夕又跟那學長在一起,一定會有很多的猜測和謠言。

總不能讓大夥都知道是凌夕背信棄義腳踩兩條船吧?如果那樣,夏羽和李唯肯定會仇視凌夕,衝動的夏羽說不定會做出什麼出格的事兒來,凌夕也會被高中的同學朋友們看低了。

就說是歸劍明喜歡上別人所以拋棄了凌夕吧。哪怕從此以後,自己會變成眾人唾棄的花花公子,變成眾人口中始亂終棄的人渣。

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他自小就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語,更不屑於去跟看不起他的人解釋。

反正,他在外人眼裡,從來都不是好人,不差再加上一條罪名。

況且他自己也不覺得自己是什麼好人。

在凌夕為難的時候,用這個藉口說分手,替凌夕擔下一切,不過是他留給凌夕的,最後的溫柔。

雖然結局讓他心寒,可至少,在過去的兩年裡,凌夕真的讓他感到過快樂。所以即使被拋棄,他也不會那麼小氣的去恨凌夕。

就如被媽媽拋棄的時候一樣,他也從不恨那個女人。

他知道,那個女人肯定有什麼迫不得已的理由才不要他,凌夕愛上別人也是情非得已,既然自己成了他們的負擔,與其跟在他們身邊當累贅,當絆腳石,乾脆點拋棄了,也沒什麼。

恨又何必呢?反而顯得自己挺可憐。

這個世上,沒有人必須為別人付出什麼。

反正他習慣了一個人過,這麼多年一步一步走過來,每一個腳印都踩得特別踏實。

因為,自從他跌跌撞撞學習走路的時候開始,就沒有人,會扶著他。

作者有話要說:歸劍明自己造的孽,他會承擔後果,說我偏心的也請消停點,放心,我從來都是攻受一起虐的。天秤座不是白當的。

小歸他不自私,也不冷血無情。他要自私,當場衝進去打凌夕一耳光趕他出門算了,何必替凌夕承擔那麼多罵名?他的溫柔藏得太深,很多人看不見。

他只是在冰窖裡待久了,被一再背叛、拋棄、傷害之後,很渴望溫暖,卻害怕被熱度燙傷的可憐蟲一隻。

ps:嚷嚷換攻的,抱歉,我不可能換小歸,要是真換了這篇文也就成了垃圾。三十萬的文最後幾章換攻那還寫什麼= =|||

從不傷人的是聖母,不是人。人都有毛病,我筆下,從來不會有完美的聖母。

給有毛病的人創造幸福是我寫文的目的,一帆風順的天仙配還寫個毛線》_《

再說,程樂是那種隨便就能愛上其他人的?歸劍明對他不好,咱換一個。下一個性格又有點問題咋辦?沒事兒,咱再換一個?

程樂的愛情,不會這麼廉價的。

很嚴肅地說:不換攻。

所以別再糾結換攻的問題了。一直嚷嚷也沒用的,我不會被評論煽動而修改原本設定的情節。

歸程天生絕配,孃胎裡指的婚,不拆,就不拆。

七十九 離別 。。。

歸劍明再次看向手中的手機。這是他十八歲那一年院長買來送他的,冷冰冰的金屬外殼是他很喜歡的風格。雖然款式早就過時了,可他還是很珍惜這部手機,因為這是他從小到大,收到的第一份禮物。

現在這部手機的螢幕上,顯示的是程樂發來的簡訊。

“就這樣,不說再見了。”

不知為何,他再次看著那條簡訊裡的字,居然會覺得很難過,胸口像是被什麼壓迫一般的窒息感,讓他甚至喘不過氣來。

他這才發現,程樂這個名字對他來說有太多的不同之處。比如,在聽到他告白時會喜悅甚至激動,聽到他沒有回宿舍時會緊張和擔心,現在看到這名字,心臟部位也會有針刺一般的痛感。

很多奇怪的情緒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因為從沒體會過,所以,他不知道這是不是人們口中所謂的愛情。只是確定,這種感覺比簡單的“喜歡”,還要深刻很多。

他還記得,不久之前,因為很想見程樂,就費盡心思弄了兩張校慶晚會的門票。把程樂騙來了南校區看錶演。

那天晚上一直跟程樂說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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