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我知道了他叫程睿,男,二十五歲,是個富二代。
惹了道上的人所以被追殺。
他告訴我這些事時問道我:
“你不怕我連累你嗎?”
我說,“你既然住了就會保我安危的。”
“你很聰明。”
“謝謝。”
他讓我叫他程先生,在那一個多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日子裡,他教了我很多。
大到做人準則,小到搏擊密決。後來他要走的時候對我說:
“你跟我走吧,你是個天生的殺手,呆在這兒,太浪費了。”
我拒絕了他,事實上我並不喜歡去殺人。
於是他給了我一個號碼,並對我說道:
“想通了,隨時打給我。”
我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去打通那個號碼,我一直以為我是幸福的。
然而十八歲時,我被查出了腦瘤。本來可以動手術的,但是要四十多萬,我的父母並不願意為我出這筆費用。他們說他們沒有錢,其實我知道,那錢他們是要留著給弟弟買房的。
我只能等死了。
沒什麼大不了的。
只是申儀遲……那個我喜歡的姑娘,以後怕是,再也見不到她了吧。
再後來,我被病痛折磨的要死。忽然記起程先生的話,於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打通了那個號。
後來的事,就那麼理所應當的。
我告別所有的一切,再也,不是原來的是壹了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
莫子兮的番外——唯一的番外。
(莫子兮獨白)
第一次見到詩永時是在十二歲,那年我剛上初一。她穿著一件淺藍色的外套坐在臨窗的第三排。
一向冷靜地我輕佻地走到他的面前,敲著她的桌面,問:
“這有人坐嗎?”
她則是瞪著美目問道我“你是男是女?”
“女的,”我覺得她很可愛,笑的異常歡樂,“貨真價實的。”
最後一次見到詩永是在二十八歲,那年她結婚。她穿著潔白的婚紗站在神父面前,對著那個我不熟識的男人蘇景允說:
“我願意”。
我站在角落裡,輕輕地說:“我也願意。”
從十二歲到二十九歲,我們橫跨了十六年的光陰。
我以最無聲的方式出現在她的世界裡,不離不棄。
她卻以最意外的方式走出我的世界,始料未及。
我的堅持與等待讓我一度以為我們可以像我事先設定的那樣走到最後。可是那只是我的“以為”,現實的殘酷總是讓我無路可逃。
在後來監獄裡的日子裡我時常在想,我們到底是因為什麼才會變得這般陌生?如果當年我沒有接到莫一兮的電話,如果詩永的父親當年沒有了改她的志願,如果那年沒有秦未然的出現,如果我哥沒有死在她的手裡,如果我和她不是殺父仇人的關係,如果……那麼現在的我們也就不會這般如同仇人對峙了。
她也就不用和別的男人成婚,我也不會是一個見不得光的罪犯了。
那樣的話,我們就還是我們,不會有任何的猜測與謊言。
我還是那個在放學後為她提書包的我,她還是那個一直走在我左手邊的她。
那樣,多好。
可是卻沒有“那樣”。
我們都會不到從前了。
我愛的,愛我的,都不見了。
入獄的時候沐林從美國回來了,我最好的朋友。
她來看我時皺著眉頭說,為什麼要入獄?難道你莫家連一個監獄都幫你擺不平嗎?
我笑,是我自願的。我想靜一靜。
她沉默了半晌忽然說道:“是因為她吧,”
我點點頭。
沐林冷笑了一聲,她說:莫子兮,你總有一天會被謝詩永害死的。
死啊……
如果是我死在了謝詩永的手裡——我心甘情願。
沐林又問我,你可曾怨她?
我說沒有。
是的,我不怨她。
因為對於詩永,我永遠都提不起恨。——即使她曾那樣的欺騙我,為我編織了一個充滿了謊言的世界。
我還是不怨她。
我還愛她。
從十二歲到三十二歲,她是我唯一愛過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