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蘇哲走過去後,這個警察問道:“你好,你是這輛車的車主嗎?”
“是的,請問有什麼事嗎?”
“我叫江泰平,我是警察,你剛才的時候是不是把一輛車牌號為******的汽車,用扳手給砸爛了?”江泰平介紹了自己後,他指著剛才事情發生的地方,說道。
蘇哲點了點頭;說道:“我是砸了一輛車,不過我不知道車牌號是多少。”
這件事是不可能隱瞞過去的,不說剛才有那麼多人看到了蘇哲砸車,單是路邊就有著監控可以查到,所以蘇哲乾脆就直接交代了。
“那好,請你和我到警局裡協助調查。”
江泰平想了想,繼續說道:“不過你也不用擔心,這件事你沒有做錯,而且可能你還可以得到一個見義勇為獎。”
蘇哲被江泰平給說糊塗了,雖然致勝車主喪心病狂,虐待一隻小狗是天怒人怨的事情,但是蘇哲砸車也是屬於犯法的事情,怎麼還會給蘇哲頒發見義勇為獎。
江泰平也沒有再賣關子,把這一件事給蘇哲講明瞭。
原來剛才蘇哲離開沒有多久,江泰平就剛好巡邏經過這裡。
而屠琛見到江泰平就好象見到救星一樣,拉著江泰平就不斷在哭訴,說蘇哲無緣無故把他打了一頓,還差點把他給掐死了,而且最後還把他的車給砸了。
江泰平也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惡劣的行為,心裡很想把蘇哲繩之於法。不過按照程式來,江泰平需要先給被砸爛的車拍照取證,然後再叫拖車把車拖走,不能留在這裡妨礙交通。
不過江泰平在拍照的時候,屠琛卻好象很緊張一樣,一直催促著江泰平快一點,起初江泰平還以為屠琛是想早點立案,才會那麼心急。不過而當江泰平走到後備箱的時候,屠琛好象更加緊張了。
這讓江泰平心裡不得不生疑,於是他就想著搜查一下車,結果屠琛卻百般阻擾,不讓江泰平搜車。
屠琛越是這樣,就讓江泰平越是懷疑他有問題。
於是江泰平就強制搜車了,結果他在屠琛的後備箱裡找到四把模擬手槍了。雖然是模擬手槍,但是威力卻不小。
這四把模擬手槍全都是以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槍口“比動能”都大於1。8焦耳/平方厘米,按照《槍支致傷力的法庭科學鑑定判據》的規定,已經可以被認定為槍支。
而且除了這四把模擬手槍以外,江泰平還在屠琛的車上找到了毒。品,這讓他心裡十分震撼,因為江泰平沒有想到屠琛不僅僅私藏槍支,而且既然還敢在車上藏著毒/品。
當屠琛發現事情暴露就想逃跑了,最後反應過來的江泰平,沒有讓他如願,當場就把屠琛給抓住了。
江泰平控制住致勝車主後,就把這件事上報,尋求支援了。
後來屠琛就被帶到警察局裡,而江泰平也向群眾瞭解整件事情的經過了。
蘇哲的確有掐過屠琛的脖子,也把屠琛的車給砸爛了,但是那是因為屠琛做了天怒人怨的事情,他既然把一隻小狗用繩子栓在車尾拖行,而在被人叫停的時候,屠琛不但沒有停下來,反而是加快車速,可見屠琛心腸之惡毒了。
正因為屠琛喪心病狂,禽獸不如,所以憤怒之下的蘇哲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來了。(未完待續……)
第四百五十四章 新成員小灰
江泰平雖然認為蘇哲的做法有欠缺考慮,但是他並沒有認為蘇哲做錯了,如果換做是江泰平的話,他也會這樣做的。
要不是江泰平身上穿著警服,他在剛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後,心裡就有把屠琛給揍一頓的衝動。
可是就是因為江泰平穿著警服,他不能知法犯法,所以就算江泰平恨屠琛這個人渣入骨,也只能忍住,不能像蘇哲一樣快意恩仇在,只能把屠琛交給法律處理。
不過屠琛接下來也不會好過了,因為他現在不僅涉嫌虐待動物,而且還私藏槍支和藏/毒,這幾樣罪加起來可不輕,足夠屠琛喝上一壺了。
所以江泰平才會說蘇哲不但沒有犯法,而且還有可能給他頒發見義勇為獎,因為是蘇哲的原因,江泰平才會偵破這一件案子,雖然蘇哲只是無意的,他只是為了救小狗而已。
蘇哲是有意為之,還是無意為之,是由警察局判斷的,不過現在蘇哲至少是不會有事了。
“所以現在就請你跟我到警局錄一下口供。”江泰平在解釋完事情後,說道:“這一隻便是剛才你救下的狗嗎?”
當江泰平看到小狗身上的傷後,心裡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