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望人海的方向。微笑中含著揶揄。

“我當然明白邱預雁積怨已深。會有今日是可以預料的,但他總要負起導火線的責任吧?何況他在追你呀!”在一個月的觀察下,四大美人暗中肯定,眾多流言中,大概屬孟觀濤的追求最具可信性。季老師的追求大概只是為了討好她以便追求校長,因為劉榮升老師也是這種做法;而季濯宇就更不是了。據觀察人柯盈然的報告指出,這人——爛人,根本是搞噱頭來讓自己出名,不是真心要追羅蝶起。所以,最後肯定孟觀濤是真正有心追求會長的人,否則不會叄天兩頭地出現在學校。據說他倆常漫步木棉道,一同回家。

“不管如何,自己的仗自己打。”

“以智斗的話,沒人會擔心你,但是如果她用卑鄙的手段呢?”

“她的手段能狠到什麼地步?不會的。”她目前並不關心邱預雁會做什麼事。她腦中計較的事更重要。

方箏搭住她肩,嘆道:

“這麼冷靜。你真的在戀愛嗎?”

羅蝶起笑得極沉穩平靜。

“如果真的是戀愛,也必然是長跑馬拉松;其熱度又何須狂燃於一瞬間?那往後怎麼辦?倘若不是戀愛,不更應該平常心的雲淡風清嗎?”

方箏嘆得更大聲了:

“我一直在研究你這樣的人活著有什麼意思,居然老是以旁觀者的心態去面對他人,以及自己的生命歷程。”

“這就是你們喜歡與我相交的原因呀!我怎能讓你們失望呢?”她推著方箏往門外走:“別再閒談了,咱們去家政社白吃白喝吧!”

“你呵!”方箏無奈地翻白眼,將身後的羅蝶起勾來身側同行,不知該怎麼開口說她才好。

“形象呀!校花!翻白眼有失校花身分。”

“我呸!”說起這個,方箏更是怒氣滿腹:“我要把攝影社的教室給拆了!”

就是因為一幀被偷拍的照片,她莫名其妙被選為校花,而她這個“校花”居然是在成為事實的第二天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這是侵犯肖像權呀!

包沒天理的是她衝去掐住攝影社社長的脖子追討底片與相片時,她的相片已被買走,據說被一年級的學妹以高價得標買走了。然後底片在第二天也不翼而飛——原本那個想藉機賣照片賺一票的社長把底片與毛片放在自己家中,等他想洗個百來張來販賣時,才發現底片與毛片全不見了;不知是家人打掃時順便掃掉了,還是怎的,反正是不見了,害得攝影社少賺一筆外快。向來校花的當選照片都非常好賣的,尤其這次是方箏,女性支持者比男性更多,訂單接了上千張不止,可惜沒賺到,心痛呀!再加上方箏送的一拳,攝影社今年真是損失慘重。尤其方箏嚴重警告,如果再有人偷拍她,她會不惜一切毀掉攝影社,不管是以武力的破壞,還是動用在學生會的權力削光他們社團預算,

她已經讓攝影社很怕了,但只要有人提到“校花”這兩個字,她總有翻臉的火氣上升。

“蝶起,你說有沒有天理,我去找一年級的學妹要買回我那幅參選照片,她居然死不賣我。交涉半個月了,你有沒有什麼好方法?”

羅蝶起皺眉而笑:

“老天,你就別在意了吧!就我所知,那幅畫好像也不在她手上了。”

“不公平,我自身根本沒看過那照片,只有校刊上那張照成叄寸大的模樣,什麼也看不清楚。那些人也奇怪,又不認識我,買我的照片做什麼?”

羅蝶起開玩笑道:

“也許某一天,在某個地方,你命定的男子在世界的某一處不經意地看到你的照片,千里追尋而來,那就是一件美麗的事情了。”

方箏奇怪地看她:

“我記得你不看文藝小說的。”她有另一種說法:“我在想的是,有人拿我的照片去做法,更悲慘的是在我相片上鬼畫一番或射飛鏢。”

“誰知道呢?”她只好搖頭,不予置評。

“我一定要想法子把相片要回來。”方箏肯定地宣佈。

行行走走間,已到了家政社,讓香味惑去心神,兩人很有默契地快步向裡頭衝鋒陷陣而去。

十一月底,秋末的早晨,寒意微微。

算是約會嗎?在學校以外的地方見面。以一通電話訂下週日的邀約。

羅蝶起託了託眼鏡,抬頭看著約定的地點,招牌上寫著“淺酌戀情”,是一間咖啡屋。

裡頭燈光明亮,種滿綠色盆栽,由透明的玻璃打量裡頭,很快地看到孟觀濤的所在處;他早就看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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