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
蠻荒族人平時在村寨裡是不穿鞋的,長年赤足行走都煉就了一雙鐵腳板,腳底的繭非常厚,甚至有點像某些動物的蹄質了。但是在特殊的場合,比如進入深山狩獵或者長途趕路,可能行走在嶙峋鋒利在山崖亂石間,還是需要穿鞋保護腳的。
鞋的樣子大多很簡單,用結實的草或麻編成厚底,用繩子系在腳背與腳踝上;更好一點的鞋,會用動物的皮與筋製成。
水婆婆親手給虎娃做了好幾雙鞋,大小還有所不同,將他再長大些時穿的鞋也準備好了。這幾雙鞋以經過揉制的麻絲編成,看上去並無什麼特別之處,但經過了高明的法力煉化,不僅異常結實耐磨,而且穿在腳上感覺輕柔舒適。
再看其他的雜物,竟然還有一塊塊黃金。當年山爺在清水氏城寨的地窖中發現了一批器物,其中就有以黃金鑄城的禮器,是在祭奉山神的儀式上使用的。山神不讓虎娃帶走任何可能暴露身份的東西,但將這些禮器重新熔化為黃金再分割成塊,也可隨身攜帶。
其實肉乾、菽豆、布匹、獸皮這些東西,在巴原上也可以當錢用,與人交換自己所需之物。黃金的價值珍貴,不是在一般的場合用的,只用來交換特別貴重的東西。除此之外,山爺還給虎娃準備了一批陶幣,這是各城廓最通行的貨幣。
虎娃有自己的法器,可以不需要別的武器,但考慮到他並不能總以修士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