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公斷的各部君首之會上,虎娃解決了這個問題,他以一顆黃金頭顱從祿終手裡“買”下了奔流村一族。
那時奔流村已被滅族,事後才查出兇手是計蒙,而虎娃後來也親手將計蒙給宰了。既然奔流村族人已經全部死了,虎娃再買下他們還有什麼意義?其實還是有意義的,奔流村一族名義上就成了虎娃之奴,那麼他們留下的“遺產”也是屬於虎娃的。
奔流村一族的遺產有什麼?在當時看來,不過是一處草草新建的村寨遺蹟而已,但是別忘了,還有他們的土地。這已經是五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後來蠱黎部在此興建了奔羿城,可這片土地名義上仍是屬於虎娃的。
蠱黎部的民眾以及各地流民來此開墾田園、修建房屋,虎娃既不阻止便被視為預設,他若不提這茬,恐怕大家早就都忘了。但此事曾有當年的中華天使、如今的中華天子重華當眾裁斷,各部君首見證,誰又能說這裡不是虎娃的地盤呢?
防風氏也沒法說別的,只得反問道:“是你的地盤又怎樣,我只是飛天而過,又何必攔我去路?真當我好欺嗎!……你來得正好,就算你不找我,我還想去找你算賬呢!”
虎娃的目光好像在說難道你想嚇唬我嗎?又悠悠開口道:“伯君大人又說錯了!當初是你告訴我,不要管你百越之地的閒事,可如今你卻跑到我奔黎之地來搞事,這又是何道理?
當然了,我不是防風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