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有貝林丹,相識多年的好朋友,他一直陪伴我到最後一刻。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一次派對上,他坐在角落裡合著音樂節奏點頭,一頂帽子幾乎遮住整張臉。注意到我時,他瞪大那雙本已夠大的愛爾蘭眼睛,問我看個什麼鬼。這是個透著一股野性的年青人,幾乎跟我對造反活動的熱衷有一拼,並且帶點兒笨頭笨腦的幽默。他叫我“火箭人”,我則叫他貝林丹,那是愛爾蘭的一個聖人,十二使徒之一。 。 想看書來
第十章 轉戰日內瓦(3)
除了這幾位外,我還有一幫背景各不相同的狐朋狗友。基蘭,什麼都幹過一點,沒有長性。凱特林除了想方設法弄到晚上出去混的錢,幾乎無所事事。多米尼克是一位兼職裝潢師,全職酒鬼。另外大概還有幾十個姓名和麵孔跟我建立了不同程度的關係。
這也許有些令人吃驚,我突然有能力跟人結交併維持朋友關係了。但這事兒得放在我過的日子中看才對。2004年春天來臨之際,我是貝爾法斯特最有名的夜貓子。
星期一,您會發現我在一家叫做“禁果”的同性戀夜總會里。主顧們踩著難聽的音樂跳舞,竭力假裝那天並不是星期一。星期二晚上,湯普森夜總會是學生之夜,數百個喝得醉醺醺的學生在這家熱辣場所搖滾,把1英鎊5一杯的啤酒濺到我300英鎊一雙的鞋上。這不過是小事一樁,星期三我還去湯普森,聽節奏藍調。星期四換地兒,去克里姆林。
克里姆林當時是(據我所知現在還是)貝爾法斯特最主要的同性戀夜總會。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