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1 / 4)

以後要居家度日啊,林家的鉅額財富大半落在賈家手裡,再也要不回來了,不學會量入為出怎麼行?

但是明顯現在不是個教育的好時機,所以紫鵑只能另找機會了。

不過紫鵑今天是的精心裝扮了才行。當紫鵑跟著黛玉進了老太太的正房,賈老太太也多看了紫鵑一眼,畢竟紫鵑和賴家的事,她原比賈府其他主子清。

據說做媒的還是賈珍的原配,原本就是為了討老太太高興說起來的呢,當然這是愛熱鬧的賈老太太是樂見其成的娛樂事件,畢竟賈老太太一天天閒著,就盼著有點什麼事調劑一下。紫鵑看來,不得不說古代貴族女子的娛樂事業過於貧乏。

不過看賈老太太的目光,就知道紫鵑這身裝扮合了賈老太太的意。

賈老太太就喜歡個富麗,喜歡女孩子們都花枝招展的,認為既養眼又吉利。雖然賈老太太觀念裡,紫鵑的孝期是完全可以忽略的,做丫鬟說什麼孝不孝的!可是紫鵑是賴家夭折的兒子的前未婚妻,這要大紅大紫的穿著也不合適,可是不收拾體面更不合適,體面是要體面,又不能搶了姑娘的風光去。這麼多要求,都得合適。

所以紫鵑這身綠色系的低調的奢華最是合賈老太太的意。其他人麼,王夫人對低調的裝扮都滿意,別的人就無所謂了。

賴大家真的不錯,紫鵑根據看過的古代書籍推測,比一般小官員的家還氣派。賴家人對紫鵑也客氣。賴大的女兒拉著紫鵑說話的時候,探春說了句:“你們關係很好啊?”

賴大家的就笑著解釋:“紫鵑本是我們二小子的媳婦。可惜我們二小子沒福,早早就死了。”

“原來這樣啊,倒沒聽紫鵑說過。”探春姑娘,你這話什麼意思?

黛玉本來正和惜春說話,這時候回過頭來:“三妹妹糊塗了,這話還能紫鵑自己說啊?”

探春也不知道是怎麼個想法,只說:“是我失口了,我只想,紫鵑跟著林姐姐……沒想到還定過親。”跟著姑娘的大丫鬟都是要跟著去姑娘婆家的,甚至是姑爺姨太太的候選人。要是紫鵑在賈府正經定過婚,自然不適合做林黛玉的大丫鬟了。

賴大家的還是笑容不變:“訂婚那是紫鵑還進府之前的事了,我們二小子死的早,所以府裡多數人都不知道有過這麼回事的。”替紫鵑說明白了,也給了探春臺階下。

“府裡多數人都不知道有過這麼回事的”這絕對是睜眼說瞎話的,賈府這地方有點事沒點事都能傳的人盡皆知,大總管的兒子的婚事能多數人不知道,不過為了給探春下臺。

探春笑了一下,掃了紫鵑頭上身上一眼:“難怪呢。”

黛玉冷笑一下,才想開口,正好鳳姐進來。但凡鳳姐出場,當然大家的注意力就轉移到鳳姐引導的話題上了。王熙鳳自然不知道她們之前說什麼,倒是知道紫鵑和賴家的關係的,賴家小子早夭了,自然不會提起相關的事。

這樣林黛玉就沒有再說什麼。紫鵑還是很感動的,姑娘還是護著我的。做領導公私分明固然重要,但是在自己下屬無辜受害的時候,要能維護下屬,這點黛玉素來做的不錯。

之後探春和賴大家的女兒談起經濟賬來了,聽說賴大家園子的出產能換的銀子數,探春不淡定了。

賈府果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賈老太太賞下人的手筆多麼豪爽啊,就是王夫人也是把面子放在裡子前面的主兒,可是探春同學,聽說幾百兩銀子就這麼不淡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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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考慮以後是不是也應該定時發文。

52、莫名其妙的敵人

好吧,探春小姐是個窮人。雖然吃穿有規定好的份例,但是除了吃穿筆墨這些供應的,有什麼用處全靠那二兩銀子的月錢。又沒人貼補她,倒是趙姨娘總想讓她貼補自己——這個絕對是百日做夢,她生這閨女的時候,沒衝犯到什麼吧——總之探春小姐從小就養成了精打細算的良好習慣。

看看人家,看看自己姑娘,紫鵑發現對黛玉的教育還是任重而道遠。

探春把自己家的大觀園合算一下出產,怎麼也得幾百兩銀子,這是多少個月的月錢呢?

原著上沒有這一段,當然連給了探春以後在大觀園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的賴大女兒的話原著上都沒有,還是後頭探春自己說出來的。所以沒有探春問紫鵑的話的情節也說得過去。

重要的是,書是圍繞主人公發揮的,丫鬟們的事,除非和主人有關係,否則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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