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爸爸想吃蟹,只能選擇一樣的時候我們就買蝦了。然後爸爸會像個可憐蟲一樣的看著我,我就決定吃蟹了。”平常小事,時時透著溫馨。“還有啊,爸爸說我小的時候很不乖,次啊不是呢,我很乖的,爸爸一定是騙我。你們看……”炯炯捲起自己的褲腳,白皙的面板,像嬰兒一樣的嫩。
“這個膝蓋上的疤痕是怎麼回事?”利母輕輕的碰了一下,“那個時候是不是很疼?”
“恩,都是爸爸的錯。”炯炯把褲腳放下,“我家後面的李爸爸家有一輛腳踏車,然後李哥哥經常在騎,後來我想學了,爸爸就去借來了。開始的時候很好的,爸爸在後面扶著,扶著扶著爸爸就鬆開了,然後我就跌倒了,當時好疼好疼的,還流下了很多血。”
“那個時候你才幾歲?”看疤的痕跡那麼淡,已經是好幾個年頭了吧。
“八歲了。”炯炯伸出八個手指。
“八歲啊,還那麼笑,爸爸為什麼不給你買一輛小型的腳踏車?”
炯炯聽了,愣愣的看著利母,看的大家都莫名其妙了,炯炯才難為情的拉了拉自己的頭髮:“對啊,我怎麼沒想到讓爸爸買一輛小型的腳踏車呢?”事實證明,天才和白痴,真的只有一線之隔,因為那會兒炯爸爸也沒有想到。
“那炯炯平時喜歡什麼?”看他人這麼白淨,應該很少戶外運動吧?問話的都是利母,利父看似在看電視,其實耳朵早就拉長了。
“嗯,喜歡彈琴。”海皇想到了那天和小棉一起買戒指的事情,又加了一個愛好,“喜歡逛街。”其實他是喜歡刷卡輸入密碼時的那種感覺。“還喜歡吃西餐,喜歡吃披薩,喜歡乘公車,喜歡去遊樂園。”凡是他在村子裡沒有玩過的,沒有看見過的,沒有經歷過的,他都喜歡。
“那明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