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地獄,也不相信天堂。”
“那也可能。康德提出絕對命令時,也是什麼都不相信的。你已把一個信條拋在一邊,但你儲存了以這一信條為基礎的倫理。實際上,你仍然是個基督教徒;同時,假如天上真有上帝的話,無疑地會得到報償的。上帝決非教會所說的那樣傻,要是你遵守他的法規,不管你信不信他,我認為他絲毫不在乎。”
“可是假如是我忘了拿走錢包,你當然會歸還給我的。”菲利普說。
“那並非出於抽象道德的動機,而只是由於害怕警察。”
“警察幾乎絕無可能查出此事。”
“我的祖先長期生活在文明國度,因此,對警察的恐懼已滲入我的骨子裡。我的看門的女人將毫不猶豫地把錢包拿走。你說她屬於犯罪的階層,其實不然,她只是缺少庸俗的偏見罷了。”
“這麼說榮譽、德行、善良、體面及其他一切就統統得去掉了。”菲利普說。
“你犯過罪嗎?”
“我不知道,也許犯過吧。”菲利普回答說。
“你說話的口氣像是一個非國教派的牧師。我可不曾犯過罪。”
克朗肖穿著破大衣,豎著領子,帽子扣得很低,紅紅的胖臉上一雙小眼睛閃爍著,樣子顯得異常滑稽,菲利普太認真了,竟笑不起來。
“你從未做過值得後悔的事嗎?”
“我所做的都是不可避免的,怎麼會後悔呢?”克朗肖反問道。
“可那是宿命論。”
“人有一種錯覺,即以為他的意志是自由的,這種錯覺太根深蒂固了,因此,我樂於接受它。我像一個不受任何制約的人那樣行動。一個行動能完成,顯然是由於永恆的宇宙間的各種力量協力促成的。我無力阻止它。它是不可避免的。若它是件好事,我不請功求賞;若是件壞事,我也不受任何非難。”
“我有點頭暈了。”菲利普說。
“喝點威士忌,”克朗肖把酒瓶遞過來,說,“要想使腦子清醒,這玩意兒最靈。如果你老喝啤酒,你的腦子就會變遲鈍。”
菲利普搖搖頭,克朗肖繼續說,“你是個很不錯的小夥子,可惜你不喝酒。節酒妨礙談話。可是當我講到好與壞……”菲利普明白,他又接起剛才的話題,“我是按照傳統的說法,並沒有給這些話附加什麼意義。我拒絕對人類的行為劃分等級,把榮譽歸一些人,而把汙名歸另一些人。善與惡對我毫無竟義,我不讚揚也不責備:我只是接受。我是衡量一切的標準。我是世界的中心。”
“但是世界上總還有其他一兩個人吧。”菲利普反駁道。
“我只代表自己講話。只有當人們限制我的活動時我才知道他們的存在。世界也是圍繞每個人轉的,每個人也都獨自成了宇宙的中心。我對他們的權力,只限於我的力量所及的範圍。我能夠做的也只侷限於我可以做的。我們在社會中生活,因為我們愛群居交際,而社會是靠力,也就是靠武力(即警察)和議論的力量(即格倫迪太太①)而結合在一起的。你的面前既有社會的一方,又有個人的一方:每一方都是力求自我儲存的有機體。這是力量與力量的對抗。我勢單力薄,必定要接受社會現實,但是也並非不情願地接受。因為我向社會納稅,社會保護我這個弱者免遭另一個比我強的強者的欺凌,以此作為回報。我服從社會的法律,因為我必須服從;我不承認法律的公正:我不知道公正,我只知道權力。當我為豢養保護我的警察而納了稅,同時,假如我生活在一個法律上規定實行徵兵制的國家,又在保衛我的房屋,土地不受侵犯的軍隊裡服役,那麼我便償清社會的債務了;至於其他情況,我以足智多謀來對付社會的力量。社會為了自身的生存而制定法律。假如我犯了法,社會就將我投進監獄或將我處死:它有力量這樣做,它也有這種權利。假如我犯法,我將接受國家的報復,但是我不會把這看作是對我懲罰,也不認為自己犯了罪。社會用名譽、金錢和同胞的誇獎來引誘我替它效勞;然而我不在乎他們的誇獎,我視名譽如草芥。我雖無萬貫家資,但照樣活得很好。”
①格倫迪太太:18世紀,英國戲劇家托馬斯·莫頓喜劇中的人物,其鄰居事事怕她挑剔,以致謹小慎微。現常用來指心胸狹窄、拘泥禮俗、事事好挑剔他人的人。
“但是,假如每個人都像你這樣想,一切都崩潰了。”
“我與別人無關,我只關心我自己。其實,人類絕大多數都是為了報酬才去幹事的,他們於的事直接或間接地給我帶來方便,我正是利用了這一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