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摸得滾瓜爛熟,雖然沒有自家防區那麼瞭若指掌,但在這裡打仗肯定是不成問題,什麼地方方便佈防,什麼地方適合誘敵,什麼地方可以有效殺傷敵人,全部都瞭然於心。
吃過午飯,他正打算再派人出去看看,畢竟洛小北那隊人早上已經從邳州出來,預計再有一個多時辰之後,就能夠到達這裡,對方如果下手的話,這會兒也該出現了,正尋思是否先派人過去接應。就見翻山鷂子朝這邊小跑過來,抱拳拱手道:“啟稟大人,探馬來報,前方五里出現一支馬隊,大約三百餘人,全部蒙面,似乎在等著什麼!”
“三百人的馬隊?不至於吧?”宋慶多少有些意外,他猜到這次肯定有人要來搶他的車隊,可還是沒有想到,居然會是三百人的馬隊。要知道他整個狗營也湊不出三百匹馬來。不知是什麼樣的敵人。竟有這麼多的騎兵。
不過這並不能影響他的既定計劃,三百人馬隊又如何,在京城他見過京軍的三千營,也見過遼東的關寧鐵騎。更見識過後金和蒙古騎兵,隨便拉出一支來,也要比這三百人的馬隊強,他最多也只是覺得在徐州地界出現這麼多人的馬隊很奇怪,卻沒有絲毫害怕的意思,反倒是有些興奮,因為只要把這些人都殺乾淨,那三百匹馬可就是自己的了。
宋慶輕輕笑著,轉頭對同樣一臉無所謂的丁魁說道:“我這幾日還在琢磨。要如何弄個騎兵隊出來,這就有人來上趕著給我送馬了,老丁啊,所以說這人要多動彈動彈,跟你似的整日宅在家裡頭讀金瓶梅。哪天是個頭呢?”
“我那不是金瓶梅,是中庸!”丁魁為自己辯解。
“都一樣,我也沒說金瓶梅怎麼樣,那書其實不錯,並不全是男歡女愛,用不著辯解的這麼著痕跡,等把這三百匹馬搶回來,我給你買一大箱子,你弄個書床都行!”宋慶無所謂的擺了擺手,胯下戰馬已經啟動,迅速朝前方行進而去。
三百人的馬隊,在徐州附近絕對是大手筆了,這裡畢竟不是北邊,反倒毗鄰江南,騎兵本來就是稀罕物種,何況一下湊出三百人來,徐州衛倒是能有這麼多,可那是整個衛所,宋慶忽然覺得有些不大對頭,如果按這個比例計算的話,敵人要真是邳州衛的人,能夠湊出這麼多騎兵,那地位肯定不低,弄不好會是什麼指揮同知,或者指揮僉事之類。
甚至還有可能是邳州衛的指揮使呢!
“孃的,老子這叫什麼命,怎麼隨隨便便都能遇上這種貨色。”宋慶隨口罵了一句,心裡也沒當回事,邳州衛指揮使又如何,反正不是他徐州衛的人,也管不到他,這又是對方先找茬的,直接殺過去便是。
狗營的商隊此時已經出了城,因為宋慶已經拿下了華明池,因此這次進貨數量是從前的兩倍還多,也確實是花費了不少銀子,足足四十輛大車的,在道路上緩慢行駛著,洛小北騎在馬上,眼珠不時向周圍各處看去,他知道自己這一趟的使命是什麼,也知道宋慶打算做什麼,同樣很清楚在所有的環節之中,他這個位置的任務最為要緊,危險也是最大的。
不過洛小北沒有絲毫怨言,反倒是十分興奮,因為出了這種危險任務,宋慶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在他看來這是一種信任,也是自己能夠擔當重任的標誌,只是興奮歸興奮,他卻依然能夠保持絕對的警惕,這次為了一勞永逸的解決此事,宋慶把整個狗營都開了出來,耗費糧米不計其數,可千萬不能把差事給辦砸了,那樣的話他自己回去都沒臉見人。
從邳州出來已經幾個時辰了,按照約定的地點,這會兒應該快能看到宋慶他們,他心中稍微有些犯嘀咕,如果按照之前的判斷,那些劫匪應該已經出現了,可卻到現在還沒有動靜,當真是讓人心焦,正要再派人前去打探,之前派出去的探馬急匆匆趕來,連馬都顧不上下,直接在上面喊道:“小爺,前頭來了一撥人,看著有三百上下,全都騎著馬!”
“三百騎兵?”洛小北也是一愣,這個數目確實是不小了,趕忙又問道:“現在何處?”
“已經往這邊靠過來了,應該就是衝咱來的!”
“列陣,發號炮!”洛小北立刻從馬上下來,端起了長槍,不知為何,他還是覺得步戰比馬戰要舒服些,因此寧可和大夥兒一起端著長槍,也不願騎馬迂迴突刺,這大概是他學宋慶唯一沒學到地方。
車隊總計一百人,其中五十一人都是戰兵,如果把趙滿熊刨去的話,那就是整整五十個,其餘押車的雖然不算太能打,可也都是軍戶出身,隨身帶著兵器,平時偶爾也跟著一起操練。
一聲令下,五十人的長槍陣瞬間排列完成,押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