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部分(3 / 4)

小說:明犬 作者:冷如冰

衛究竟能鬧出什麼花樣來,如果不行的話,那就直接動手殺人。胡捷這方面膽子還是小了些,真要是下手不及時,對方主動亮出身份來,只怕到時候就要費一番手腳了。

至於錦衣衛沒有露出自己的身份,宋慶是有自己判斷的,自己畢竟是實權的參將,對方在沒有確鑿證據之前。肯定是不會露出身份的,畢竟徐州如今在某種程度上姓宋,這已經不是什麼太大的秘密,錦衣衛的人同樣不是傻子。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若是直接暴露身份出來,那是什麼都查不到的,甚至連那身最經典的打扮平時查案都不能穿出來。

所謂飛魚服繡春刀,說白了就是個好看而已,在人家知道你身份的情況下可以穿,要麼就是案子已經確鑿,馬上準備抓人時候穿出來顯擺顯擺,查案時候真心不能穿那身,否則誰都知道你是錦衣衛,你還想調查什麼?

不過既然不暴露身份,那宋慶能下手的機會就太多了,只要你不將這個直接代表天子的親軍身份抬出來,那是想怎麼下手都行,到時候直接把事情問清楚,人殺掉找個地方一埋,神不知鬼不覺,就是南直隸那邊懷疑起來也沒用,沒有任何證據,你怎麼證明這人是被宋慶殺了?為什麼就不能是良心發現之後不忍下手,又怕上官追究,最後自己披髮入山不玩了。

當然,這種事情不能帶太多人,否則宋參將大張旗鼓領兵進入邳州,那些錦衣衛保證會起戒心,說不定第一時間先把自己的情況寫信匯報回去,同時還有可能把身份亮出來,到那個時候就不那麼好對付了,因此必須要隱秘才行。

洛小北是必須帶的,儘管宋慶覺得這小子搞暗殺可惜了,因為他帶兵打仗能力也不錯,但洛小北自己卻真的很喜歡這個職業,並且有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的趨勢,宋慶也只得物盡其用,讓他先帶著那幫孩子折騰,反正大家年紀都差不多,他做這個孩子頭正合適,這一趟也是如此,精挑細選了十幾個膽大手黑的娃娃兵,都交給洛小北一起帶過去。

除此之外還有丁大官人,儘管大官人已經向著行政人才的方向大步前進了,但宋慶手上打仗的人不少,做這種事情的還真不錯,因此丁魁必須要帶上,洛小北畢竟年輕,關鍵時刻還是要丁魁來把把關,這樣宋慶心裡面也踏實。

其實做這個最好的是薛五那些老鄉,那些可都是江湖人物,做這種事情算是專業對口,只是這些人都剛剛投奔過來不久,如此機密大事顯然還不能參與,因此只得暫時棄之不用,好在自己這邊人手也算足夠,實在不行大不了親自動手,不信拾掇不下二三十個錦衣衛,唯一的問題就是如何能夠在極短時間內,把這些錦衣衛全部幹掉,這才是最麻煩的問題。

要知道這不是打土匪,放跑一些無所謂,甚至在養土匪的時候,宋慶還都是有意放跑的,這趟可不一樣,只要跑出去一個,事情基本上就鬧大了,哪怕對方沒有實際證據,但一下子死了二三十錦衣衛,皇帝都會親自過問此事,到時候派人下來大肆徹查,幾乎可以明目張膽的將他們這些人分開了身份,他也不敢保證自己手下就沒有軟骨頭,都能扛得住那些刑罰。

若是到了那個時候,他也就只有造反了,雖說對這事他絲毫沒有心理障礙,但如今實力太弱小,真要是造了反,只怕能有兩三成的人跟自己走就不錯了,最多再加上孔有德那幾千人馬,自己前腳剛剛平叛,後腳就帶著那些被招降的叛軍再次造反,說出去也真是夠諷刺的,因此這種失誤絕對不能發生,一定要保證在極短時間內將所有人全部抓起來或者殺掉。

領著六十餘個好手,扮作過往商隊。一路前往邳州,也沒急著進城,便直接派人去了邳州衛指揮使衙門,約胡捷出來見面。此事畢竟事關重大。宋慶也都是處處小心,見胡捷當然要用這種特務接頭的方式。如果不是雙方都認識,他甚至還打算設計幾個天王蓋地虎的暗號出來,也算是謹慎到了極點,直到胡捷帶著兩個心腹出現。才算是踏實下來,直截了當問道:“那些人住在什麼地方,這些天都在做什麼?”

“暫時還都住在城裡,我叫人去觀察過,不過不敢走得太近,這些人鬼的很,太近了容易被發覺。反倒是讓他們注意到我。”胡捷此刻一臉苦相,萬沒想到對方會派出這麼大陣勢來對付他,好在他跟宋慶北邊走了一遭之後,膽子也算變大不少。咬咬牙道:“這幫人絕對不能留著,找個機會都給殺了吧,不然我連城都不敢進,每日只能在衛所裡面待著,實在是無趣得很,況且他們擺明了不懷好意,就是打算來陷害我們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行啊,胡大哥,你這顛倒黑白的功夫見長啊!”宋慶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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