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人關入只有將身體拉開後才能關入的枷鎖,其中會有無數荊棘刺出,犧牲者在內有任何動作就會被荊棘刺中。
9、苦惱的梨:洋梨狀的鐵製器具。細小的一頭有螺絲扳手,粗大的一頭向四面擴充套件。將此塞入嘴中,操作螺絲扳手,可將嘴巴以擴大的狀態固定,根據尺寸不同可能將下顎骨弄碎。
10、吊刑:將受害者活生生的吊起曝曬荒郊野外直至餓死或渴死。
11、五馬分屍之刑:用繩子綁住四肢,用馬匹或器具向四個方向拉扯直到脫臼。
12、壓指刑:用固定壓碎器等道具將手指弄破乃至壓碎骨頭。
13、不眠刑:使人在牢房中數日不睡,一刻不停來回走動。
14、吊落刑:將手腕交叉綁在身後,用帶滑輪的繩子將其綁起吊上,使手腕以異常方向扭曲,帶給犧牲者痛苦,有時會將腳上綁上石頭,最後導致犧牲者手腕肩膀發生無法治療的脫臼等。
15、燒煮刑:將人放在油鍋裡煮。)
維爾徹尼> 到了現代,問一百個人估計一百個人都會毫無疑問地回答這是錯誤的吧。但是,回溯古代瑪雅文明,在獻給神的名義下,在祭壇將活祭品的胸口撕開,活生生地將其心臟拿出並食其肉,活剝面板,並穿著這個跳舞。如果詢問一百個當時的人,估計一百個人都會回答這是正確的。這兩者的明顯區別究竟在哪裡呢?
半月> 這種——倫理與道德,還有法律所不允許。
維爾徹尼> YES。這倫理觀與道德觀並不是不變之物。法律也隨著時代的變化,適應著時代進行變化。那麼如果倫理觀有了變化的話,我們這樣被人忌諱的喜愛殺人以及拷問的人就會成為正確的嗎?
半月> 完全不對!
御笠忘我地敲打著鍵盤。
半月> 人類久遠的歷史中,對於正確的事以及不正確的事都有明確的區分。再說將古代與現代相比較本身就是一個錯誤。你說的話只是對殺人的肯定而已。
維爾徹尼> 對殺人進行肯定沒什麼不對。人類總是一邊滿嘴正義道德,一邊用同一張嘴說著偷盜以及殺人的語句。你是否相信人性本善這個理論,並感到其存在是值得慶幸的呢?人類不會對他人撒謊、不會欺瞞他人、不會暗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