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3)

小說:有愛無愛一身輕 作者:白寒

裡還有絲毫愛意?

落架鳳凰不如雞,與其死給他看,不如憐憫於他。這樣的人,自有他可憐可笑的一面。憐憫,並不代表認可他,或輕視自己的創傷,而是為了解脫自己,不再受無謂之苦。

這個故事,給我們三個教訓:

一、談戀愛時,無論雙方地位、收入、相貌……有怎樣的不同,萬不可有一方過於委屈。

二、家務做與不做,都不能成為秋後算賬的理由。

三、得理不饒人,通常的結局就是兩敗俱傷。

夏 景

NO。19 餓了還是饞了

夏 景:

我有家庭有孩子,但是覺得丈夫很乏味。沒有共同語言,除了與孩子有關,簡直就沒有話說。

這時我認識了他。他單身未婚,長相英俊,心眼兒多,聰明,脾氣不好,但是有男人味,異性朋友居多,尤其喜歡跟少婦交往。

他遇見我,真可謂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他追我很緊,使出渾身解數,討得我的歡心。他要求我離婚棄子,跟他在一起。他承諾會跟我結婚,不怕社會影響和家庭反對。

在交往過程中,我感覺他好勝心很強,喜歡動腦子鑽營。連朋友親戚託他辦事他都要暗中抽取好處,得來的錢倒是給我買了可心的禮物。這些不太光彩的事情他倒是都不隱瞞我,並且在各方面對我也是很體貼、很好。

你說這樣的男人可靠嗎?值得我拋家棄子去跟他嗎?

望 望

望 望:

婚姻乏味,人人知道。不外是一日三餐,打點衣物鞋襪。一為他人設想,自然就得犧牲。無論對方是誰,內容均無一例外,應付賬單、修理龍頭、養育小人、去超市買菜。誰還有本事變得出新鮮花樣來?

天下並無理想婚姻這一事,誰整日看戲、聽歌、寫長信、感懷景色、品嚐新酒、購華衣靚飾、動輒出門旅遊?

如果伊的日子像神仙一樣,大抵此人此事,也不會是真的。

這些話,本來都是生活常識,可偏偏就有人不懂。剛有個3月情人,就謀劃拋家棄子一起私奔。籲,搬家都懶得,何必要做這樣的大動作?

生活沉悶是福氣,沒丟財、無暴力、不被人拋棄,已經很好,哪裡還會有那麼多非分之想?

不喜歡丈夫談孩子,那喜歡他談什麼呢?體育、國事、書本,還是柴米油鹽、刷碗洗碟?啊,生活如此平凡長久,可總有那麼一些自作聰明的人會說,得不到的才蕩氣迴腸。

既然對方英俊、心眼兒多、聰明、有男人味,滿足你擺脫乏味的原則,那麼相跟了去便是。但“可靠”一詞,顯然不能放在這樣的男人身上,也不該出現在你“金風玉露”的腦海裡。畢竟你跟他交往,並不是因其可靠吧?

理由如下:

一、他有很多異性朋友,而且喜跟少婦交往。你一定比我更清楚他的愛好,否則也不會照直奔著他這特長而去。少婦多好啊,無責任,不費錢,性經驗還挺豐富。這不,立馬“勝卻人間無數”了吧。

二、他要你離婚棄子跟他在一起。條件很清楚,需棄子。他和少婦交往那麼多,怎會不明白,這一點沒有幾個女人真能做得到。他這麼說說,不過就是為增加一些浪漫罷了,你非要拿棒槌當針使啊。

三、他會算計。連親戚朋友的事都要暗中謀好處。連你這麼愛他,都看不下去。如此做派,怎麼會不擔心有一天他算計到你頭上?

太多不可確定因素,又何談“可靠”二字?

一個單身未婚的男人,喜歡少婦,如果只圖好玩兒,沒有什麼問題。但意氣用事,鬧著要與對方結婚,則很容易變成悲劇。

他攛掇她離開孩子,她會恨他;如果和她以及孩子一起生活,她則會將他與孩子的親生父親做對比,還是會恨他。拋家棄子,和情人私奔,聽起來好快樂。可這快樂,是付出傷害孩子為代價的,怎會沒有痛苦沒有內疚?

帶著痛苦和內疚玩兒,慘過不玩兒。

大家年紀都不小了,對個人的才華和際遇,都該有清醒的認識。蠻牛似亂撞,徒惹笑柄。你去勸勸他吧:結婚,還是找個單純簡單的姑娘為好。

一場外遇,不過是肚子餓了,跑出去隨便吃兩口,也就罷了。你還真指望用他解饞,一勞永逸?嚇,別嚇唬我們!都是平庸人,事到臨頭,才知道平安是福最重要。否則,又何必苦苦糾纏“可靠”二字?

不如爽快承認好了,全世界最愛的人,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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