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是誰!?”
“與趙冬有沒有直接性的聯絡!?”
銀行經理死亡的第四天不,是第三天!
這個時間說長,也不長,畢竟也就三天,睜眼眨眼的時間就過去了。
說短,它也不短,就好比上班第一天,以及學生時代的星期一至星期三,在感知中會很長。
對於這起案子來說,警方寧願是第二天兇手就殺了第二位受害者。
為什麼?
因為連環殺人案的串聯性。
首先,一個人想殺人,必然是有他的理由的,不可能隨意在大街上亂殺人,他想殺的必然是經過某些特質篩選出的。
這些人在某些方面相通,若是被同一人所殺,在受害者數量超過三人的情況下,間隔的死亡時間不會長!
舉個例子。
一個人,面前有三堆人,他想殺其中一堆人,在腦子裡已經有了對方‘必死’的理由的情況下,絕不會手下留情,不會聽任何解釋,很利索的便殺了。
而這一堆人,則是因為某些相同的特質觸怒了兇手,兇手根據這特質來謀殺,不需要進行其餘的驗證。
就好比當初六洲省的炸彈案。
孩子死亡的家屬,在面對傷害自己孩子的家屬的情況下,沒有任何的手下留情,在最快的速度,將與目標有關係的人全都殺害!
上到八十歲老人,下到剛出生還不會走路的幼童,全都殺了!
他們之間的關係,便是連環殺人案,受害者之間的串聯!
所以,如果在受害者死亡時間相隔不久,比如一天的時間死了十個人的情況下,這十個人絕大機率是有串聯型。
也就是有某種關係將十人綁住,成為兇手眼中要殺的‘一堆人’。
這種情況下,警方想要破案會很簡單。
只需要按照徐浩的經驗,將所有資訊查一遍即可,最差也能找到幾個疑點!
而若是間隔時間較久
“受害者名叫吳宇恆,五十四歲,他住春華市川化區江東小區。”
那名警員立馬開始彙報。
“經過簡單的資訊排查,吳宇恆與趙冬沒有任何的資訊聯絡,兩人甚至沒有沒有見過面。”
聽到這,徐浩心裡咯噔一聲。
‘壞了!’
連環殺人案最不想遇見的東西來了
受害者之間沒有串聯性!
為什麼不想遇見?
很簡單,徐浩之前教別人時,喜歡用數學題的方面給人講解,數學題也很簡單明瞭。
1、287、、273、4、345、()
問:345後面該填什麼?
不出意外的,沒人能答的上來,就算是愛因斯坦在世,也答不上來。
因為這是徐浩隨便編的。
數字之間,沒有任何的關聯性。
就像受害者,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警方怎麼根據他們的線索來查到所謂的345後的數字?
也就是所謂的兇手!
當然,凡是連環殺人案,他們必然是有被兇手盯上的理由的!
只是這個理由,在互不關聯的情況下,會變得很模糊很模糊
就像剛才的數學題,雖說沒有各種關聯,但是他們全是‘數字’!
或許,兇手就是因為這些‘數字’本身是‘數字’而盯上了受害者,只是‘做題人’,基本都會忽略掉這根本不像線索的線索。
還有邵安市當初的‘人皮面具’案。
串聯起來的關係,竟然是那互不交錯的短短几年,甚至可能只是七千多天中的某幾日
“死法同樣是被勒住脖頸,根據這點,上頭認為吳宇恆的死與本案有關,目前合併成同一案件!”
警員再次開始彙報從上頭得到的情報。
徐浩眉頭一擠,他看向趙謙。
“趙組長,你負責銀行這邊,在最短的時間內,將銀行經理趙冬的資訊查個底朝天!”
“包括但不限於,是否猥褻過女員工,是否進行違法使用權利,是否進行過分的人格辱罵他人,順便把學校也給查一遍,從小學到大學的那種!”
“還有,監控務必要嚴查,只要監控不壞,兇手絕對會暴露在監控底下!”
兩個案發現場,必然是需要兩個負責人的。
尤其是二組本身就空缺著組長的位置,若是趙謙在沒有找到臨時負責人的情況下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