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高層階級!階級相輔相成的‘利’!【五合一求月票!】(5 / 8)

職業並不相似,甚至說,除了那一個老闆一個創始人,基本都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關係。

但是

“這些職業的背後,代表著階級!”

徐浩背靠椅子,眉頭緊皺。

階級與職業,相輔相成,高收入的人必定是高階級,高階級的人也必定是高收入。

像是銀行經理,這位置一般人可坐不上。

可以說,在受害者裡,隨便挑一個,都是常人無法抵達的位置!

“這些人的位置太高了!”

“目前為止,兇手殺的這五個人,沒有一個是中下層階級的人!”

“他只殺高階級的人,這是為何!?”

殺人,基本是被觸怒後才會做。

而觸怒一個人,階級也不會攔著,炎黃國也不是種姓制度,所以普通人完全能觸怒高階級人。

但兇手明顯沒有被觸怒。

他甚至還會在殺死受害者後,給對方打掃衛生

也就是說,對方並非為無意間被這些人觸怒!

這些人的職業也確實不是巧合,並非是殺完人後,才發現這些人都是中高階級的人。

“兇手是帶有某種目的性去接近這些人,並且殺害!”

徐浩肯定的說道。

其餘的兇殺案,也是有目的,但大多都是為了發洩情緒,這種情況被徐浩稱為‘偽目的’。

為什麼?

因為殺人的時候,兇手是被情緒所支配,是被身上線索所支配,只是為了殺而殺。

而真正的‘目的’,本身是帶有思考性的!

舉個例子。

你被口渴支配著,去喝了一口水,和你認真思考自己的身體情況,得出自己身體處於缺水階段,隨後在腦子裡思考哪裡有水,哪裡能解決缺水的問題,最後去喝了水。

前者不過腦子,後者過了腦子。

這起案子中,兇手的目的必然不是單單喝水那麼簡單。

但對方絕對明白自己想要的!

絕對對自己想要的東西進行過思考!

那麼

這個東西是什麼?

“誒,這個兇手還不殺窮人啊!”正埋頭乾飯的王超抬頭,看著徐浩眉頭一挑。

“浩哥,那幾個有沒有貪汙?有沒有用自己手中的權利做些不好的事?”

為窮人做事,王超徐浩之前在佛州省龍城就遇到這麼一個傻逼,打著這樣的名頭去做事。

但這起案子不同。

對方壓根就沒做什麼事!

殺人,彷彿就是想殺了對方。

“沒有。”

徐浩簡單回了句,隨後便將目光挪到趙謙等人身上。

“兇手想要獲得一些東西。”

“他沒帶走錢,沒帶走色,什麼都沒帶走。”

“這個且這個東西只有中高層階級的人才有,你們覺得是什麼?”

什麼是階級?

資源分配的金字塔層次劃分!

如果是上古時期,那這個會很麻煩,但現在有種東西會很直觀的將這件事給解釋出來。

‘貨幣!’

沒錯,也就是手中所謂的錢財。

資源分配多少,換句話說,就是手中掌握錢財的多少。

階級越低,他的薪水,手中的錢財,會越低。

階級越高,他手中的薪水,以及錢財,會越高!

錢財是繞不開的東西,和階級相輔相成,只要手裡足夠有錢,完全可以跨越階級!

對於普通人來說,上層的階級,無非是手中有權,有錢,有利!

事實也就是這樣,在官方不介入的情況下,高層階級與普通人的區別,只在於一個‘錢’字!

能力?才華?顏值?

這只是為了獲得錢的一種方式罷了。

現代社會,任何層次的努力,本質就是為了‘利’!

利的多少,也就是錢的多少,錢的多少,也代表了階級的高低。

兇手找上了一堆有錢的人,想要從中獲得一些東西,但沒有拿錢,什麼都沒拿就走了!

“他不想要‘利’,但找上了一堆擁有大量‘利’的人,想要從一堆除了‘利’沒有其餘東西的人手中獲得些什麼,且這個東西還不是‘利’。”

半晌後,徐浩做出總結。

“我想不通他能在這些人身上獲得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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