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人頭案,圖將人頭變成標本。
邵安市案件,圖臉上那張臉皮。
臉上的東西太多太多了,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頭髮,兇手帶走頭顱,奔著哪個地方都有可能去!
“藏屍地點也不對。”
“下水道太明顯了!”
“這是溝渠的樣式,短時間堵住還好,但若是長時間堵住,也會讓周圍的鄰居發覺出異樣!”
徐浩的眉頭皺了起來。
“短則五六天,長則十多天。”
“將屍體藏在這裡除了短時間內的隱蔽,時間一長,惡臭味順著管道口湧出,是個人都能發覺出來!”
“對於一個能想到處理血液的聰明人來說,這點顯然是十分不理智的。”
“除非”
說著,徐浩一頓。
“除非他們只想爭取這短暫的十天時間!?”
十天能做什麼?
十天能出國!
但問題也來了。
一天也能出國!
如果徐浩是兇手,那就買一張早上八點出國的飛機票,在出國前一晚將人殺害!
這樣,甚至不需要將兇手給藏起來依舊能出國!
也就是說,若是對方是奔著出國躲藏,隱蔽起來的話
那對方藏屍,甚至是隱藏血跡,那都是多此一舉!
既然如此
“那對方為什麼要在明知道最多會藏十天,出水口並非最佳藏匿地點,又為何要將人塞進下面?”
隨著徐浩的話說出,在場幾個人的眉頭都凝重了起來。
“為何偏偏還要將人塞進下水道?”
“他們對下水道情有獨鍾嗎!?”
“還是說,塞進下水道是突然出現的想法?”
“不,不對,五個人,有計劃的分屍,碎屍,提前聯想到預防血液出現,將棉被燒掉,並且還特意選了凌晨時間段”
“這是有預謀的謀殺!”
“計劃縝密到連血跡都考慮清楚了,會想不到掩埋屍體的地方?”
說著,徐浩將眼神挪向樹下的坑洞。
“再者說”
“他們既然能接受將人埋在地底”
“又為什麼非得將人硬塞進狹小的下水道!?”
對啊,明明能接受人不進下水道,將人埋在土裡,埋在樹下
為什麼非要多此一舉,再將碎塊塞進下水道中!?
“兇手對下水道很執著啊”
“還有頭顱。”
“頭塞不進下水道,明明能和同樣塞不進去的骨頭一樣埋在地底,但卻又將眼睛鼻子挖出丟在下水道,隨後再帶頭顱離開”
“而且,明明他們將屍體埋在地底的動作更讓人察覺不出,但偏偏選擇最多埋十天的下水道”
幾句話落下,在場幾人皆是眉頭沉重的陷入了沉思。
徐浩和王超對視一眼,隨後眯了眯眼睛。
“時間上有問題!”
“十天,對方可能是需要十天的時間?”
“時間一過,一切都會覺得無所謂?”
徐浩聯想到之前的一起案子。
意義案!
兇手將三年化作三天,每三天殺一人,對於殺人時間有這自己獨特的理解!
因為對方最後一個目標比較特殊,徐浩的記憶對此有點深刻,連帶著連殺人時間,也會記得很清楚!
十天
“他會有下一個計劃進行!?”
徐浩的眉頭凝重起來。
刑事案件有個規律。
如果說,兇手對某個時間點很在意的話,那對方大機率是有自己的目的!
若是有目的,那便會有計劃!
“五個人”
“人數很多,身體素質來分析,不太像一家人,對方大機率是朋友?”
“朋友沒道理會冒著吃槍子的風險幫助朋友碎屍殺人”
“除非”
“互幫互助!?”
恍然間,徐浩想到了某些東西。
“如果說,同類人,有這同樣目標,並且雙方都需要自己對對方的幫助,那在被憤怒衝昏頭腦,沒有心思思考陰謀算計的情況下”
“他們會選擇幫助對方,以此來讓對方幫助自己!”
當這幾句話落下的那一刻,院子的空氣陷入了凝滯。
在場幾個人的表情僵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