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者主動配合的呢?”
看著這裝修的樣子,徐浩突然開口說道。
受害者主動配合!?
王超瞪大雙眼,猛地看向他,周圍幾個豎起耳朵偷聽的小警員,此時也是沒忍住,回頭看了眼徐浩。
配合兇手殺了自己?
荒謬太荒謬了!
從對方壓迫受害者的心理來看,受害者一開始時,心理絕對是健康的,否則沒必要營造出這種氣氛。
如果心理健康還會配合兇手謀殺自己!?
邏輯上說不通。
但凡是個正常人,都不會如此。
不過現實會更加荒謬!
“超子,別不信,這個可能的機率不是一般的大。”
徐浩笑著說道。
一個人面臨一件事,要麼是被迫去做這件事,要麼是自己想做,又或是被利益誘惑者去做。
從對方沒報警,以及資金沒異樣倆看,第一和第三個選項基本被排除了,那剩下的第二個選項的機率,可不是一般的大!
至於邏輯問題
“給你舉個違反邏輯的例子吧聽說過‘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嗎?”
徐浩笑了笑,沒有對旁人的質疑所生氣。
“啥玩意綜合徵?”王超一愣,有點沒反應過來。
“你知道狗是怎麼來的嗎?”徐浩想了想,沒有直面回答。
“這個我知道,狗的祖上是狼,被人給抓住,隨後一帶一帶進行馴養,之後便成了現在的狗。”
王超回道。
“對,主要原因便是馴養!不只是狗,就連雞鴨鵝,還有貓,羊牛,就算是蛇都可以馴養!”
“只要是動物,便能被人馴養!”
徐浩點點頭,肯定的說道,不過,話尾,他突然話鋒一轉。
“而人,也是自然界的動物之一!”
“同理,人,也是能被馴服的!”
“而‘斯德哥爾摩綜合症’便是解釋人會馴化的定律!”
人是能被馴服的?
是的,能。
比方說,那些玩法比較花的,天天稱呼主人和狗子的人,這便是證明之一。
“超子,你應該聽說過強j案吧。”
徐浩突然又道。
這次王超猶豫都沒猶豫,立馬點了點頭。
強j案,這算是大眾耳邊比較熟知的案類了,時不時某些新聞便會播報一起。
“正常的強j案,按照邏輯來講,受害者,往往會痛恨兇手,恨意是那種,能讓兇手死,就絕不讓對方多活一秒!”
“這是比較符合常理邏輯的。”
你閒著沒事打我一下,那我生氣都是很正常的,必然是要還回去一巴掌,要是解氣,那就需要兩巴掌。
“但是”
“你聽說過,被強j者,愛上強j犯的嗎?”
徐浩突然吐出一句話,讓王超原本還思考的腦子,頓時打了個結。
王超懵了,他抬頭,看著徐浩,眼神中滿是迷茫。
“被強j者愛上強j犯!?”
“對,就是這樣。”
‘斯德哥爾摩綜合徵’這條定律出現的原起,是國外一起搶劫案,對方挾持了四位銀行職員,在警方與歹徒僵持了130個小時之後,因歹徒放棄而結束。
然而這四名遭受挾持的銀行職員,卻對綁架他們的人顯露出憐憫的情感,他們拒絕在法院指控這些綁匪,甚至還為他們籌措法律辯護的資金,他們都表明並不痛恨歹徒,並表達他們對歹徒非但沒有傷害他們卻對他們照顧的感激,並對警察採取敵對態度。
更甚者,人質中一名女職員克里斯汀竟然還愛上劫匪奧洛夫森,並與他在服刑期間訂婚!!!
同理。
被強j者愛上強j犯,便是這種理論實踐的另一個表現形式。
而這理論得出的答案,便是宛若動物一般的‘馴化’!
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
1977年,一位20歲的白頭鷹國女性科琳搭順風車時被劫持,施暴者將科琳帶到家中,並在其妻子的幫助下將科琳變成性n,將其囚禁在一個棺材大小的盒子裡長達7年之久。
然後科琳不僅愛這位施暴者,而且對其絕對忠誠。
扯淡吧?
但現實就是這麼扯淡,中間科林還曾回家一次,但第二天卻又主動回到了施暴者身邊。
聽完解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