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經歷過採生折割的受害者,他能為背後的組織賺來數不清的錢財!
往往一個殘疾人,在這種被迫的場合,每個月靠乞討得來的收益,是常人的十倍乃至是幾十倍!
按理來說,就算是二十年後的人民企業家,看到手下有這種人物,多少也得給點獎勵的。
但是這些人
不僅不會給一點獎勵,甚至吃的東西,連泔水都算不上!
甚至說,就算養豬人,看到他們所吃的飯菜,也會滿臉鄙夷的倒掉,生怕自家的豬吃出什麼問題來!
為什麼不能吃點好的?
因為吃好了,身體會變好,變好後,將不會有‘好心人’施捨
所以,不論這些人能為犯罪組織提供多少的錢財,對方所吃的,住的,依舊是茅房,餿掉爛掉的食物!
這種情況塑造出人的外形,將會是一個金錢的收割利器!
同時,如此賺錢的人,對方背後的組織不怕對方跑了?
要知道,這些人就算是再怎麼扭曲殘疾,但思維還是清晰的,最起碼是可以伸手要錢的!
這種情況下,但凡認識一點字,原地寫字求救,難道就不會有人來救?
答案是會。
所以
會有‘保安’!
搶劫犯也不例外!
對方所搶到的東西,是需要經過清點,隨後全部上交,以防有中飽私囊的情況!
“廣場那邊,監控不多,但搶劫案的受害者被搶劫時的地點,是能被監控拍下的。”
“搶劫後,搶劫犯會逃離現場,透過監控,我們只需要找跟隨對方所去的人影即可。”
“到時候進行搜查便是。”
“這與第一受害者有什麼關係?”
“有,老王,如果你孩子丟了,你找了二十多年,之後相見,你能否控制的住自己的情緒?”
“受害者也控制不住,所以,對方被情緒促使著,會經過短暫的相認,期間可能會很激烈,也可能很平淡,但這一切必然會被盯著搶劫犯的‘保安’看在眼中。”
此時,徐浩站在一處較為熟悉的地方。
這裡是第一受害者的案發現場!
“還記得我之前說過的菜品材料嗎?”
“肉,表達了對方內心的情緒為開心。”
“以此來推斷,兩位受害者,在進行相認時,是相互認同,還是第一受害者單方面的認同?”
舉個例子。
你的孩子被人拐走,經過二十年的長途跋涉,最終被找到。
之後,對方卻並不承認你是親人,並且還十分的抗拒,如此,你的心情會是如何?
“吃肉?不,若是沒有相認,對方反應出的情緒,應該是類似焦灼。”
“兩人相認了,但因為‘保安’的原因,我猜,相認的‘過程’應該不是很和氣,所以對方大機率會表面上不同意,但暗地裡進行了些許的計劃。”
“所以,在之後幾天,第一手受害者放緩了自己的動作,等待第二受害者的行為動作。”
“然後呢?”
“然後?”
徐浩微微聳肩,他看著面前的房門,又向後看了眼第一案發現場。
“然後,第一受害者便出事了,對方被人盯上了唄。”
“老王,之前我記得我說過,受害者是一個三觀校正,比較認死理的人!”
“對方吃一塊肉都會用為數不多的錢去購買”
“這種人,你覺得會冒然的闖進別人家,鳩佔鵲巢,並且毫無心理壓力的安家嗎!?”
王金一愣,大腦一時間有些恍然。
對啊,對方身上就五十塊錢,在這種落魄的情況下,還會花了十多塊去買肉而非偷竊
這種人會去別人家的老宅,並且心安理得的住下?
“所以,我猜測,對方入住的原因,大機率是有一個‘意外’。”
“當然,這個意外並非真正的意外,是兇手察覺到不對勁後,專門設定的一個意外!”
“他們將受害者給偏到某個固定的地方,隨後靜靜等待第二受害者的計劃實施。”
殺人誅心,通常會被如何運用?
方式有很多,但如果放在一個組織上,那起到的作用便是立威!
對方手下不只是第二受害者一個人,他們用受害者的命來立威,讓其餘人膽怯不敢逃跑,這是很基礎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