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羅衛國笑了,他夾起一塊芋頭說:“從小我爸就說二叔被你們槍斃了,現在又說還活著。我二叔還在,這塊芋頭就能做種子。”
組長就是公安局副局長,副局長說:“領導很重視你叔叔的案子,希望你配合我們的調查工作。”
羅衛國的老婆倏地站起來,用筷子指點神桌上的一張照片說:“年年給他祭墓還不夠,我們是得過他一片碗還是領過他一句言?”
“血畢竟濃於水嘛,”副局長說,“親人總是親人。”
羅衛國一口喝乾芋頭湯說:“好了好了,我跟你們去認認。”抓起神桌上的鏡框就走。
鏡框裡是羅光緒年青時候的照片,濃眉大眼的相貌頗有幾分英俊。在看守所的提審室,羅衛國喊一聲“二叔”,皇上茫然的眼神突然驚懼了,左右輪轉,就是不敢看羅衛國。羅衛國摸摸他的花白頭髮,皇上的頭更低了、背更駝了,樣子更加恭敬馴服。羅衛國反反覆覆對比照片和活人,搖搖頭,收起鏡框要走。在場的胡管教攔住了他,羅衛國惱火了:
“他不是我二叔,我二叔早就被你們槍斃了。”
胡管教奪過鏡框說:“做人要有良心。”
“良心?”羅衛國湧出了淚水,“你們冤枉他二三十年也叫有良心?你們不是愛關人嗎,讓給你們送終好了。他現在連話都不會說了,想一腳踢開,我告訴你們,老子不管。”
“年輕人別激動。”胡管教將羅衛國拉到牆角下,用鏡框擋住別人的目光,湊近他說,“領回家對你好處大大的,你別他媽的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羅衛國撥開鏡框:“少來這套,讓我給他娶媳婦、生兒子?”
胡管教又擋好鏡框,聲音壓得更低:“你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懂嗎?”
羅衛國這下口氣溫和了,“賠什麼償?”
“按《國家賠償法》,可以要求公安局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醫療費、殘疾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