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一、前海棠,後桃花,大觀園詩社百花爭豔

《紅樓夢》的創作宗旨就是為“閨閣昭傳”,因此,通篇幾乎都是寫的金陵十二釵的故事。這些故事中,篇幅最多的、最感人的、給讀者印象最深的,大概要數大觀園中姐妹們起“詩社”的故事了。

書中第三十七、三十八回,集中描寫了由探春發起的結“海棠社”故事,姐妹們詠“白海棠”,賽菊花詩,諷“螃蟹詠”,好不熱鬧。到書中第四十八、四十九回,姐妹們繼續詩社生活,歌吟“紅梅花”,聯句“北風雪”,在蘆雪庵痛快了好一陣。及至第七十回,由林黛玉倡導,姐妹們重組詩社,並改社名為“桃花社”,填桃花詞、柳絮詞,又著實熱鬧了幾天。再加上書中描寫的元妃探親詠詩,寶玉作四季詩,黛玉作“題帕三絕”、“葬花詞”,香菱學作詠月詩,凹晶館即景聯詩等,書中關於姐妹們“詩社”生活的描寫,幾乎佔了一半篇幅。

參加詩社生活的姐妹們,有賈家三姐妹迎春、探春、惜春,表姐妹寶釵、黛玉、湘雲、寶琴,邢夫人的侄女邢岫煙,大嫂子李紈和妹妹李紋、李綺,寄住的尼姑妙玉,以及開句“一夜北風緊”的鳳姐等。當然,還有一貫在女孩子堆裡廝混的賈寶玉。

書中姐妹們起的詩社像模像樣,有發起人,立社名,取字號,定社約,擬社題,賽詩、評詩、論詩等,把結詩社的每一個環節,都描寫得生動逼真。詩社活動期間,蘆雪庵烤啖腥羶鹿肉,湘雲醉臥眠石等場景,也十分詩情畫意。特別是“絳洞花王”、“稻香老農”、“瀟湘妃子”、“蘅蕪君”、“蕉下客”、“枕霞舊友”等別緻的字號,給讀者的印象十分深刻。這些描寫,同舊時文人的文學結社生活完全一致,當非向壁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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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釵》系統——海棠社、桃花社的故事(2)

從《紅樓夢》作者在書中的交代,我們對這些“異樣女子”最起碼可以推測出以下幾點:

其一,從生活環境上看,這些女子應該就生活在作者身邊,與作者關係密切,作者對她們感情篤深,她們的事蹟是作者“親歷親聞”的,並非虛構;從作者說的“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閨閣中本自歷歷有人”來推斷,這些女子是作者家中之家屬或親屬,與作者應系姊妹關係,作者創作《紅樓夢》的“本意原為記述當日閨友閨情”。

其二,從時間上看,這些女子應該與作者年齡相仿,前半生的青少年時代往來密切,因為作者明確交代“親歷親聞”的時間是“我半世”,一個人到了後半生,才會說“我半世”如何如何;反過來說,作者創作《紅樓夢》的時間,自然是在自己的後半生,是“忽念及當日所有之女子”,憑著對年輕時的回憶寫作的。

其三,從數量上說,這些女子不會是三個兩個,而是一群人,用作者的話說,是“一干冤孽”。她們雖然沒有班姑蔡女之名氣,但“或情或痴”,“小才微善”,曾作過幾首“歪詩熟話”,又明顯不同於那些傳統的“才子佳人”故事,顯然,這些女子都有一定的文學才能。不僅如此,似乎這些女子的“行止見識,皆出於我之上”,令作者十分佩服,自我感覺“堂堂鬚眉”不如“一干裙釵”。創作《紅樓夢》的目的,是不欲使姐妹們的事蹟與自己“一併泯滅也”。

其四,這些女子都沒有擺脫“紅顏薄命”的社會規律,最終下場都很悲慘。作者把她們統統歸入“風流冤孽”行列,打入了“太虛幻境”中的“薄命司”,讓她們來自“離恨天”、“灌愁海”,嘆“古今之情”,償“風月之債”,結果是“千紅一窟(哭)”、“萬豔同杯(悲)”。

其五,作者創作《紅樓夢》的直接動因,是因為經“歷過一番夢幻”。什麼“夢幻”呢?“無才可去補蒼天,枉入紅塵若許年”,成了女媧棄置在“大荒山”下的一塊頑石。按封建社會知識分子對“補天”的通常理解,作者是哀嘆自己“仕途”不順,很可能“跌過筋斗”,正處於“愧則有餘,悔則無益之大無可奈何之日”。除此外,作者似乎還有更深層次的難言之隱,怨恨自己辜負了“天恩”、“祖德”,還“背父母教育之恩”,“負師兄規訓之德”,以致“一事無成,半生潦倒”,並屢次聲稱自己“不肖”,自己之“罪”“固不能免”,似乎作者在家庭敗落中負有重要責任。

二、詠梅花,歌柳絮,蕉園詩社萬紫千紅

中國歷史上,由於“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傳統束縛,女性文學才子本來就寥若晨星,加之富室閨閣“大門不出、二門不進”的嚴厲規矩,女子們的結社活動,更是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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