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1 / 4)

小說:浮雲紀事 作者: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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霜偌動作不大,氣定神閒,不時回眸一笑,惹得臺下人如痴如醉。不到一炷香,白絹上便呈現出了一幅碧葉連天的美景。

霜偌將兩袖和雙足依次點進最後一個染缸,再輕身躍起,取下畫好的碧葉娟紗,落地時一個旋轉,娟紗輕柔地覆於身上。

霜偌兩手舉起,一高一低,一腳撐地,另一腳緩緩抬起,是尋常見到的飛天舞姿。

可是此刻不一樣,待霜偌擺好姿勢不動後,兩褲腳,兩袖上,紅色的染料在緩緩浸開,落在大家眼中,就成了碧葉荷塘中,嬌豔的荷花緩緩盛開的美景。

霜偌靜止在臺上,美麗的臉保持著笑容,仿若一幅畫。

臺下眾人痴坐,仿若荷風正輕輕拂面,荷花仙子也含笑向自己走來……

楊菓心中激動難抑,畢竟是第一次見到這個創意被完整地呈現出來。而且,不得不佩服媚娘,短短時間,霜偌顯得更加嫵媚了,補足了以前的清淡之感。

嚴華直率,第一時間起身立於窗邊,撫掌大叫:“好!實在太妙了!姑娘技藝精妙,歎為觀止。在下願贈姑娘雲毫筆,望以後有機會能再欣賞姑娘大作!”

一時間,廳中眾人皆望向這邊,掀起一陣喧譁。

看大家震撼的模樣,楊菓皺眉,悄悄側身問薛七:“雲毫筆是筆?有什麼特別嗎?”

薛七驚訝,這楊九一會兒精明,一會兒淺薄,怎麼會連鼎鼎大名的雲毫筆都不知道!

“雲毫筆是用連雲山上的野生山羊腋下細毛為豪,配以玉石為筆桿。經擇料、水盆、結頭、裝套、蒲墩、鑲嵌、擇筆、刻字等十二道大工序精製而成。這雲毫筆只有當今聖上、一品大官和大文豪才能擁有,市面上很難找到。”

楊菓吐吐舌頭:“這麼貴重!這嚴華是個敗家子啊!”

薛七搖搖頭,勾起唇角,笑得慵懶:“那可不然,那雲毫筆就是他家產的。堂堂一家之主,想送支筆還不容易!”

楊菓聞言,眼中立刻精光閃閃。

薛七噗哧笑了出來:“你,就別打主意了!奉勸一句,為了自己好過點,金錢再重,都別貪自己力所不能及的。”

楊菓氣呼呼地轉頭,不就是看自己貌不驚人嘛!外表不足,內心彌補嘛!

楊菓不死心地暗暗盤算怎麼才能訛詐到一支雲毫筆,倒不是喜歡毛筆,只是因為太值錢了,這貪財的性格是怎麼都改不掉的!

淡然溫潤的陸子軒看完霜偌的表演也忍不住感嘆:“鶯歌樓居然有如此蕙質蘭心的人,真是名副其實的東鄴第一樓!”

薛七笑了笑:“陸兄說得太對了!但是有一點不太準確。”

“哦?”陸子軒和嚴華都看向薛七。

薛七玉扇往楊菓一指:“這個美人荷塘的節目是由楊九姑娘編排的。從點子到衣衫,以及表演形式,都是她想的。那個美女霜偌嘛,不過是個好的執行人而已。”

“哦!”陸子軒和嚴華都驚歎出聲。怪不得薛七要招攬這個貌不驚人的女子,就算剛才還有懷疑,現在兩人心中已經對這個九姑娘刮目相看了。

準備了那麼久的時間,花魁大賽終於有了結果。在楊菓意料之中的,霜偌成了鶯歌樓的新花魁。以後就要住進湖邊的獨門獨院了,小婢護衛都有足足十人。以後客人要見她,那就得比誰家銀子多了,成了名副其實的消金窩。

有人歡喜有人愁,雙兒一戰成名,立刻成了樓裡的紅人。但是瑤月才下到後臺就被告知明日請離開鶯歌樓。因為老闆剛剛知會了陳管事,她這種料,適合去青樓,並不適合待在藝館。

比賽結束之後,鶯歌樓歌舞昇平,熱鬧奢靡。在美女們的刺激下高官鉅富們紛紛慷慨解囊,出手豪爽,生怕在美人面前落了下層。

薛七笑容滿面地盯著樓下攢動的人頭,在別人看來,他的眼睛和嘴巴都彎成了金元寶,完全是見錢眼開的樣子。

陸子軒的聲音傳來:“好像沒有人見過鶯歌樓的老闆,陸某還真想找機會結識一番。薛兄朋友遍天下,不知是否認識這裡的老闆?”

薛七風流倜儻地搖著玉扇,搖頭晃腦:“在下並不認識。這鶯歌樓開啟門做生意,有銀子還能有辦不到的事?!”

嚴華嘴巴快:“我看這裡的老闆一定和薛七很投緣。看看這裡的佈置,沾脂粉而不俗,這裡的藝倌少卻精,如此會欣賞的老闆必定是個男人,而且還是像薛兄一樣特別懂得享受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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