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小說:網路兇鄰 作者:老山文學

“那麼,既然三樁案件都能夠找得到火源,也全都結案了。”我傾身向前,“市警局為何受理這些案子?就算受理了,呂益強,你為何會出現在這裡?”

“什麼意思?”

“我記得只有在發生重大刑案的場合,才看得到你的影子。”

“我可不是專辦重案的刑警哦。”呂益強刻意輕描淡寫,但沒什麼說服力。“事實上,若非李英齊提出的證據令人訝異,我們也不會重新檢討人體自燃的可能性,翻出這些舊案。”

“人體自燃的可能性?”

“相信你一定很清楚,人體自燃現象有過許多猜測。譬如體內濃度過高的酒精,以及易燃的衣物等。我對這個並沒有什麼研究,接下來我所說的,都是李英齊的看法──不過,我要特別強調,基本上警方同意了他的看法。雖然這是結論,不過我還是先說。

“首先,由於從表面上看來,三個案件都不屬於刑案範圍,警方並沒有特意深入去搜尋他殺的線索,所以,才會漏失了儲存於那些電腦中的怪異影像。這是市警局決定要接手的第一個理由。

“相信你也看過了,那份影像檔案確實很奇怪。不過,根據李英齊的研判,上吊而亡的女人,在最後幾秒鐘突然復活的過程,似乎是擷取前面的影像資料,予以重組製成的。

“也就是說,女子確實上吊自殺,也確實死了。而站回坐檯的連續動作,極可能是一張一張仔細剪輯出來的,小心接在影像最後的,跟靈異影像毫無關係。女子目光兇惡地瞪視,給觀賞影像的人不寒而慄的恐懼,也是影像處理的效果。不過,就算是剪接的,前半段的上吊自殺,我們仍然不能等閒視之,這明顯藏有犯罪的企圖。”

“你是指……見死不救嗎?”

呂益強點點頭,“是的。在刑法上有所謂的遺棄致死罪。拍攝這段影像的人,非但沒有搶救眼前的生命,還刻意錄下她死亡的過程,並且做了影像處理,在網路上傳播,用來恐嚇他人。

“況且,如果這名上吊的女子是受到脅迫、服用迷藥後才自殺的,這名拍攝者更犯了加工緻死罪!”

“原來如此。”

“只是,警方目前仍對這名女子的身份、來歷和自殺動機毫無頭緒,也不曉得這份影像檔案是誰拍的、從哪裡來的。”呂益強的食指輕彈桌面,“從三名被害者的相互關係,設法找出線索,是惟一可行的辦案方向。

“根據現有的資料顯示,許卿怡是二十二歲的大學生,住在士林;高家薇是三十三歲的上班族,住在公館;辜明卉是十七歲的五專生,和家人住在天母。除了三個人都是女性之外,個人背景沒什麼共通點。

“不過,所謂的地緣關係、生活圈這一類的名詞,都是傳統刑案的用語,在網路時代來臨之後,這些都變成過去式了。透過網路,原本完全陌生的兩個人,卻會因為一隻狗、一部電影或一位明星而有了互動。然而,這個共通點,很可能只是佔據兩人生活中極小的部分,連家人、親友都不太清楚。

“警方辦案,主要的方向就是人際關係,破案則需要動機。假使有一種人際關係,是私密到世界上只有兩個人知情,而其中一人殺了另一人,這樣一定會變成懸案。”

“關於這點,徵信業也有同感。”

“三名女性只有一個共同點──喜歡上網。所以要找共通點,只能從網路上找。辜明卉由於父親殘廢的緣故,罹患了憂鬱症,整日上網打電動玩具,也不跟家人說話。唉,網路遊戲又是一個廣大的世界,是網路上犯罪問題第二多的區域。”

“那最多的區域是哪裡?”

“色情網站啊。接下來,許卿怡是個網路小說家──網路上寫文章的人很多,幾乎是只要有打字能力的人都會寫點東西。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發表園地、留言板和電子郵件,增加了無以計數的人際關係組合。更重要的是,這些連結都是暫時性的,亦即,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存在於一剎那。”

“你好像有很多感觸。”

“還好。最後是高家薇。因為她獨居,跟同事也不熟,所以很難知道她在網路上做些什麼。依據我的經驗判斷,大概就是上聊天室交網友吧。由於案子早就結了,證物全都給親屬帶回家,如今還在不在,根本就無從得知。

“所以,從許卿怡案開始著手,恐怕是惟一的方向。就算她確實有些不為人知的交友關係,但李英齊是個資訊工程師,為了找到殺害女友的兇手,他曠日費時地追溯許卿怡在網路上走過的足跡。”

呂益強站起身來,在偵訊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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