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2 / 4)

小說:戰隋 作者:知恩報恩

成現實?李到了碭山聚義的目的,說到了實力,說到把各路盜賊聚集到一起的重要意義。首先要建立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隊伍,這是重中之重,唯有如此才能把大家的力量凝聚到一塊,才能齊心協力眾志成城去實現大家共同的理想。

那麼何謂有組織有紀律?李風雲做出了詳細解釋,說白了就是一句話,把眼前這些大大小小的盜賊們打造成一支正規軍隊,隊伍中的任何一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兵制,凡違反者一律軍法從事。

何謂軍法?李風雲當著眾賊的面,宣讀了十七禁律五十四斬。這是本朝衛府軍的軍法,凡府兵將士,均倒背如流。李風雲張嘴就來,流利熟練,顯然從過軍。由此不難推測到李風雲的身份,此人不是出自府兵家庭,就是來自貴族後代。在中土,唯有這兩種出身的子弟才有資格成為衛府軍的一員。

實力大小代表著權威大小。盜賊們的眼睛雪亮,個個都能正確估計到李風雲的實力,按道理應該無條件地尊其為此次聚義的大首領,但李風雲最大的缺陷便是異鄉客,對盜賊們來說李風雲就是個陌生人,而尊一個陌生人為首領,盜賊們當然不樂意。

自始至終,李風雲都在主導著局勢,風頭強勁,以大首領自居,而呂明星和陳三先生卻很被動,眾賊都看得出來,呂明星和陳三先生既不是低調,也不是謙恭,而是完全被李風雲“壓制”了。

李風雲如此強勢,如此咄咄逼人,如此驕橫跋扈,如此自以為是,理所當然引起了眾賊的反感,尤其當他宣讀完了十七禁律五十四斬,以不容置疑的口氣警告眾賊:從此刻開始,凡違背軍法者,斬!

一石激起千層浪,李風雲激起了眾怒,眾賊一片譁然,跟著鄙夷謾罵之聲四起,更有賊人衝著他怒聲叫喊,“直娘賊,哪來的腌臢蠢物,滾!”

有一人開罵,立時附和者眾,氣勢洶洶的要轟走李風雲,甚至有人拔刀出鞘,威脅著要動武了。賊就是賊,你給他真金白銀,他高興,願意與你稱兄道弟,但你假若哄騙他,給他畫餅充飢,還以此為藉口要領導他,束縛他,要掌控他的命運,主宰他的生死,那對不起,白刀子進去紅刀子出來,立刻反目成仇。

李風雲的臉色慢慢陰沉,眼睛慢慢眯了起來,目光冰冷刺骨透出一股凜冽殺氣。

呂明星很高興,很得意,幸災樂禍的看笑話。

陳三先生感受到了李風雲的殺氣,聯想到他在白馬城中的血腥殺戮,心裡不免畏懼,悄悄後退了兩步,拉開了與李風雲之間的距離。

遠處的徐十三和死士們看到局面有失控趨勢,迅速走近了小木屋。

李風雲看出來了,那些辱罵自己的都是呂明星的手下,那些跟在後面瞎起鬨的則是碭山賊,還有一些小股匪類不明真相,待在一邊看熱鬧。

李風雲衝著站在人群外的徐十三招招手。徐十三心領神會,把長刀遞了上去。這明顯就是“火上澆油”了,這邊諸賊正罵得酣暢淋漓,那邊你把長刀亮出來了,你威脅誰啊?想殺人啊?誰怕誰啊?於是怒罵之聲更是激烈,多名強賊拔出了橫刀,大有一言不合便揮刀相向之勢。

李風雲長刀在手,殺氣頓時四射而出。

呂明星又驚又怒,他萬萬沒想到李風雲如此強橫,竟然要拿刀殺人了,一股不祥之感驟然湧出,他想阻止,卻不知如何開口,想喝止自己的部下,卻又心存僥倖。就在猶豫之間,耳畔傳來李風雲殺氣騰騰的聲音。

“軍法第四律,多出怨言,怒其主將,不聽約束,更教難制,謂構軍,犯者斬!”

眾賊鬨笑,辱罵威脅之聲更大,完全掩蓋了李風雲宣讀軍紀的聲音。雙方撕破臉了,要麼李風雲冒火併之險殺人立威,要麼李風雲忍氣吞聲灰頭灰臉從此縮著腦袋過日子。

就在眾人注目之際,李風雲動了,如猛虎一般衝進人群,長刀揮動,驚鴻一閃,只見一顆頭顱沖天而起,一腔熱血如泉噴射。

殺人了,真的殺人了。

“轟”一聲響,眾賊大亂,或急速後退,或四散而走,或厲聲怒叱,揮刀相向。

呂明星目瞪口呆,他的不詳預感轉眼便變成了現實,李風雲當真殺人了,一刀砍下了人頭,而那個人正是他的手下。他本想陰一下李風雲,哪料弄巧成拙,搬石頭砸了自己的腳,把事情鬧得不可收拾了。

正心思電轉間,耳畔傳來一聲淒厲慘嗥,又一名賊人中刀了,一條手臂連同手裡的橫刀帶著四射的鮮血落在了地上。嗥叫聲未止,長刀凌空而至,惡狠狠的剁下了人頭。

好厲害,眨眼間便連殺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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