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沒什麼紀律,但也不能否認他們都是不畏鮮血的勇士。
生活在比較靠近南方的,習慣上被稱作“高地人”,短柄斧和裙子一樣的上衣下襬是他們的標誌,過著半農耕,半漁獵的生活,並且也有了比較大的聚居地。雖然也常幹起盜賊的勾當,但還算比較容易接受,很樂於用皮毛礦材等特產交換糧食和布匹,在更靠南的地區,很多高地人甚至都加入了布倫努斯大公的軍隊,逐漸融入了南方的文明世界。
而在更北方,在荒涼的迷霧山,那裡的人相對來說就更加野蠻,貧瘠的山地種不出糧食來,也沒有什麼特產,他們的xing格相較於南方的高地人更加衝動易怒,也更加嗜血,野蠻。擁有更加瘋狂的戰鬥技巧,簡陋的毛皮外衣是他們唯一可以拿來保暖的東西。生活的窘迫讓他們對於搶劫和掠奪更加熱衷,並且成為了一種風俗,彷彿生下來就要與人廝殺,活下來的那一個順理成章的擁有死去那個人的一切。
而這些來自迷霧山的野蠻人,尤其是西部的很多小部落,就是布倫努斯家族世代提防的物件————對於這些不開化的野蠻物種,劍是他們唯一聽得懂的語言。
在康斯坦丁的艦隊清理掉了很多附近的海賊之後,很順利的和瑞恩的部落建立起了友誼,並且讓他們知道了在南方多出了一個叫“羅馬”的勢力。
崇尚勇武的高地人,被康斯坦丁的雙手劍術所折服,很大度的允許他們在自己領地的沿海處修建一個小型港口和一座軍營,並且成為了雙方往來聯絡的中轉站,羅馬的商品和瑞恩的礦產毛皮,讓雙方都更加繁榮。
瓦倫湖以北,瑞恩沿海————羅馬軍營。
“你說什麼?!”
軍營大廳內,康斯坦丁驚愕的看著自己的副官,就連一旁還在燒著的柴火都不管了。
“就在四天前,凱撒里亞舉行的。”副官微笑著看著自己的司令官:“第一支羅馬軍團成立了!”
“叫什麼名字?!”
“榮耀之劍,長官。”副官興奮的回答道:“由保盧斯擔任軍團長,帕布留克擔任鷹旗手。”
“嗯,果然是他們。”康斯坦丁點了點頭:“無論是資歷還是經驗,這兩個人都是最好的人選了。”
“順便一提,您的侄子擔任了軍團的一個輔助聯隊的聯隊長,烏斯坦。康斯坦丁。”副官笑的咧開了嘴:“我可以第一個祝賀您嗎?”
“哈!這小子一點兒都不像我!”康斯坦丁不在乎的擺了擺手,但他的眼神還是出賣了他:“倒是更像麥希穆斯的侄子!”
“年少有為啊,這下子您的家族在羅馬就更有話語權了。”副官無不羨慕的說著:“一個司令官不夠,還多了一個這麼年輕的聯隊長,將來註定是有希望擔任軍團長職務的!”
“算了,少說些奉承話。”康斯坦丁笑罵道:“去通知勤務官和廚房,今天晚上好好吃一頓!把這個好訊息告訴大夥兒,都開心一下!”
“明白,長官!”副官應聲答道:“但是有一個問題,請您解釋一下!”
“呃?什麼問題?”
“您說要通知大夥兒一個好訊息。”副官露出一副狡黠的笑容:“不知道要通知哪一個呢?”
“去你的!”康斯坦丁咧著嘴笑,一腳把副官踹出了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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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神賜予我們奇蹟~~!
天降重任,乃是予以的恩典~~!
榮耀的旗幟,我們應誓死捍衛~~!
羅馬的人民,我們共同前進~~!
讓這偉大的莊嚴,照耀整個世界~~!
前赴後繼,不畏艱險~~!
堅固的盾,鋒利的矛,我們的腳印便是邊界~~!
我們在此高呼‘凱撒萬歲’~~!
羅馬的腳印,征服一切~~!
此刻,便是勝利的狂歡~~!”
士兵們載歌載舞,圍著篝火喝著酒,唱著歌,互相拍打著對方的後背,熱情洋溢子所有人的臉上。
“我愛這首歌!”康斯坦丁毫無風度的大喊大叫著:“我們的祭司們總算是做了件好事,他們編了這首歌!”
“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哦,不不不不不……”康斯坦丁佯作緊張的說道:“你們!可千萬別告訴他們,康斯坦丁家出來的人,可不會幹出褻瀆神明的事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