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部分(1 / 4)

小說:一製藥業的真相 作者:攝氏0度

們的利潤率降低一半——從2002年美國十大製藥公司的平均17%降到合理的8�5%。

你可能會想,在這種爭論日益白熱化的過程中,議會幹什麼去了?答案就是:它想把兩邊都哄好。議會夾在選民和製藥業中間,2000年它透過了一項法案,允許從加拿大“再進口”藥物,但是在FDA的建議下,它規定衛生與公共事務部的秘書要保證對這種行為的安全性負責。而當時的秘書堂娜·沙拉拉(Donna Shalala)說她不能給予這種保證。布什政府期間湯米·湯普森也是同樣,讓人們覺得似乎來自加拿大的藥物只要透過邊境就有可能變成毒藥。但是選民可不這麼容易上當,議會仍被吊在鉤上。

狂歡結束了嗎?(3)

2003年夏天,眾議院議員們頂著上面的反對和大型製藥公司以及FDA的極力遊說,投票決定將從加拿大和歐洲進口FDA批准的藥物的行為合法化,這實在出乎人們的意料。而且這次沒有要求衛生與公共事務部來保證這項行為是安全的,避免了原來的“漏洞”。這一次眾議院是在為公眾爭取權益。高度警覺的美國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立刻尋求參議院的幫助以阻止該法案。53位參議員簽名給他們的同事寫了一封“預告災難”的信,警告說將從加拿大進口的行為合法化是天塌下來一樣的事情。後來《紐約時報》報道說,這封信是由美國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在參議員中間傳遞的。作為回應,參議員裡克·山託蘭[Rick Santorum(R…Pa。)]聲稱信是由他起草的,但是也承認確實是由美國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來傳遞的。他解釋道:“我沒有足夠的時間去拜訪每位參議員並請求他們在信上簽字。”稍後,儘管將從加拿大進口的藥物作為醫療保險處方藥福利的一部分的呼聲很高,但議會拒絕了它,仍然維護大型製藥公司的利益,要求衛生與公共事務部保證行為的安全性。不過,這確實使對該問題的討論被提上日程。

議會當然希望這些事情能夠不了了之,這樣它就不必在選民和製藥公司之間左右為難了。但是,選民想要改變處方藥價格高昂的現狀。雖然從加拿大再進口藥物顯得有些荒唐,也增加了交易成本,但是即使這樣也比在美國買藥便宜,這樣就激化了最根本的問題——在美國存在著價格歧視。從加拿大進口藥物來解決這個問題也只是一個權宜之計。更重要的是學習加拿大控制藥物價格的機制。

各州與大型製藥公司的對抗

控制藥物成本的活動中心開始向各州轉移。2001年經濟疲軟時,各州發現自己真正陷入了困境。與聯邦政府不同,多數州政府並沒有彌補財政赤字的選擇權。他們必須控制好預算。州預算中最大的一部分就是醫療保險,其中增長最快的部分就是處方藥的支出。各州還需要滿足州職員以及(一些州還包括)未參加保險者的處方藥福利。因此,州政府自然會把控制好處方藥支出作為控制預算的重中之重。

首先,它們擴大了處方藥名單或處方集的藥物的用途。你可能還記得這些藥物是價效比較高的藥物。對於處方集之外的處方藥——也就是那些沒有更好療效的更貴的藥——醫生需要獲得“事先授權”。這對醫生來說可能只是走個形式,但是也足夠有效地降低藥費支出了。通常那些被排除在處方集之外的藥物都是製藥公司大力推廣的高價藥,例如Nexium和Celebrex。2001年,只有兩個州推行了這個措施;兩年後,全國幾乎有一半州都推行了此項措施。各州還經常聯合起來組成購買團,以便從製藥公司那裡獲得更大的折扣。

2000年,緬因州第一個實施了某種價格管制。這是真正的草根運動帶來的結果,主要是由那些乘坐公共汽車去加拿大買藥的老年人發起的,他們很清楚地知道本地的藥物定價有多高。在民主黨人、當時州參議院的主要領導、現在公民團體共同事業(mon Cause)的領導者凱林·皮格瑞(Chellie Pingree)的領導下,透過了“緬因州Rx”法案。它賦予了該州為了未參加保險者的利益而跟製藥公司討價還價的權力。如果價格沒有顯著地下降,該州可以制定價格的上限。還價的籌碼是如果製藥公司拒絕交易,那麼就將它們的藥物從該州的處方集上抹去。“緬因州Rx”法案的墨跡未乾,美國藥物研究與製造商協會就將它告上了聯邦法庭,指控它違反了憲法中的商業條款和聯邦醫療保險法。經過三年的不斷爭辯,這個案子最終在2003年到了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將該案返給下級法院審理。“緬因州Rx”法案能否生效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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