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於運動,孟公子的話總是讓人眼前一亮!”於欣眼睛一亮,仔細咀嚼之後,讚歎道。
“於小姐謬讚了!”孟巖不好意思的摸了一下鼻子,自己提議出去走走,固然是為了於欣,同時也有自己的目的。
“可是,孟公子,大小姐的病……”
“福伯,於小姐這是老毛病了,相比平日裡總是悶在家中,難得出門吧?”孟巖問道。
“孟公子說的是,小姐的病確實不宜四處走動,再說了,大小姐千金之軀,也不適宜在外拋頭露面,畢竟大小姐還未出閣!”
孟巖點了點頭表示理解。
“沒事兒,咱們可以變通一下,多出去走走,呼吸新鮮的空氣,心情愉悅,這對於小姐的病情也是有好處的!”
“真的嗎?”於欣眼中露出一抹驚喜,她早就想出去走走,散散心了,可就是因為身體的原因,怕累著了,福伯和小紅都不讓她出門。
而且她也不想讓福伯和小紅為難,畢竟如果自己出事,他們兩個第一個倒黴。
“孟公子……”福伯還要勸說,可看到於欣那一臉渴望喜悅的表情,想到於欣好長時間沒有這麼笑過了,心中也是一陣揪疼。
“福伯,別擔心,出了事我負責!”孟巖鄭重道。
“你負責,你負的了這個責嗎?”福伯心說道,可一想到於欣還有一年壽元,自己若硬要阻攔,豈不是太殘忍了?
“好吧,那就去吧!”
“於小姐,你現在這副打扮可不行,得換一身行頭!”孟巖笑呵呵道。
“換什麼?”於欣欣喜的問道,女孩此刻的心情很好。
“男裝!”
第五章:發現尾巴(求收藏,求推薦!)
宛平城是拱衛京城的衛星城之一,繁華自不必說。
這裡又是進京的必經之路,商戶眾多,是京城與周邊地區的交通樞紐。
孟巖換了一副儒生的裝束,又稍稍做了些改變,加上他身體有些虛弱,看上去少年老成。
與之前狼狽的模樣是大相徑庭。
他不確定一路追殺他的殺手是否也到了宛平城,相比之下,躲在客棧裡,也許更安全。
這些人追殺了自己一路,可他還不太清楚他們的來歷,是奉何人的命令。
進入京城,這些人恐怕不敢輕易出手,要解決他們就難多了,而現在是他們唯一的機會。
帶著尾巴進京,就多一份危險。
把危險扼殺在搖籃之中,這要是他的人生信條之一,以前每一次任務,他都是這麼做的,絕不把危險帶回國內。
而天生對未知危險的靈敏嗅覺,是他屢次在生死邊緣活下來的依仗。
按正常的思維,他不該帶著於欣主僕三人上街,這樣會對她們產生危險。
不過,他考慮過,這些人不會當街動手,否則這就是公然的挑釁大明官府了。
這些人即便能力通天,也不敢明目張膽的這麼做,跟國家公器為敵,那是找死的行為,尤其是在天子腳下。
“小姐,前面有一家賣胭脂水粉的店鋪,我們過去看看?”小紅一路興奮向前,如同被放出籠子的鳥兒,因為小姐不能上街,她也連帶著很少有機會逛街,這一次機會難得。
女人對逛街購物的熱情遠遠的超過男人,於欣主僕一路走來,衣服、首飾、吃的,用的,玩的,就連打鐵的鋪子,她們也要進去看一看。
孟巖與福伯緩步跟在後面,忠實的承擔起護衛和挑夫的責任,兩隻手也都沒閒著,全都拎滿了於欣和小紅購買的各種物品。
胭脂鋪對面的茶樓之上,一夥人人將整個二樓都包了下來。
這個位置很好,大街的盡頭就是通向京城的官道,任何上京的車馬,都得從這裡過去。
“大哥,快看,是不是那小子!”
“是他,這小子不藏起來,居然還敢拋頭露面,以為換了一身行頭,我們就認不出來了嗎?”
一場大雪也讓追殺孟巖的這支隊伍堵在了宛平城,大雪封路,他們也只能在宛平城多待上一天。
“果然不出我所料,這小子也被堵在了這裡!”帶頭大哥喝著茶水,眼神一眯,冷冷的一笑。
“大哥,咱們動手吧?”
“對,咱們等這個機會很久了!”心急手下忍不住將藏在衣服裡的刀刃拔了出來。
“急什麼,既然知道他們就在宛平城,還怕沒機會?”殺手中的二號人物軍師冷喝一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