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工資之外,信封裡面還有工資單,寫了左宗棠的基本工資,津貼。
拿到將近一百二十元的工資,左宗棠也不知道自己這薪水該算是多還算是少。康熙九年(1670年)三月規定:京旗前鋒、護軍、領催(撥庫什,相當於軍士)月餉4兩,馬兵月餉3兩。每年餉米均46斛(合23石);步兵領催月餉3兩,步兵月餉1兩5錢,每年餉米均22斛(合11石)。清代一個七品官員的俸祿是每年銀45兩、米22石5鬥,八品官是銀40兩、米20石。也就是說一個普通的八旗騎兵,其收入與一個十年寒窗的科甲進士基本相同。
新政府不發糧食,糧食自行去國營糧店購買。一斤米定價五毛,滿清時代一石米大概是180斤,20石米3600斤,大概是1800塊錢,再加40兩銀子,就是2200元人民幣。按照左宗棠一個月120元錢的工資,一年1440元的收入,倒是比滿清官員低不少。
但是換一個角度,滿清官員有火耗,他們養幕僚需要錢。新政府沒有幕僚,所有收入都是歸個人所有。至少左宗棠本人一年無論如何都吃不下3600斤糧食。這省下的錢倒也不能算少。
“今亮”非常本能的就開始考慮起新政府的財政特點,新政府對於地主那種看似無比殘酷的消滅政策,放在整個新政府的財政制度下,左宗棠反倒開始能夠理解這殘酷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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