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得沒褲子穿後盡找朝暉蹭飯吃。
朝暉就以張立的例子來告誡我,世上有兩大類東西千萬不能碰:一是毒;二是賭。至於毒,從馮橋那裡已經看到了,什麼叫生不如死也算明白了。至於賭,張立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張立夏天冬天就一條牛仔褲,晚上洗了涼乾白天接著穿,他所有的錢包括學費,都貢獻在麻將桌上了。但凡遇到個打雷颳風的,褲子幹不了,張立就只有穿著內褲在寢室樓道里晃悠,端一破飯盆,逢人便問:〃我說哥們,能幫我去食堂打盆飯回來麼?〃
所以朝暉說,其實張立的智商,遠遠還不如地主。
我爬到床上,正準備把馮橋給我的紙條往錢夾裡塞的時候,突然看到幾個小得不能再小的字:請轉交林朝。
插句題外話,我這人愛錢如命,見錢眼開,典型一敗金分子。所以我特喜歡我的錢夾,稍微貴重點的東西我都想往錢夾裡放,我想把它們跟錢放一塊兒,就安全了。有時候恨不得錢夾可以大得像書包,那我就可以往裡邊放膝上型電腦、身份證、學生證、榮譽證書、四六級證書等亂七八糟的東西。
有一次聽我們輔導員說某個宿舍不慎起火,燒掉了學生的四六級證書等貴重物品,學生哭著喊著要自殺,教委都不給補辦。我回來後拿著四六級證書鼓搗了半天,不知道要往哪兒放,差點就沒隨身攜帶了。而且我這人特粗心,常常是有了前腳沒後手的,做錯了很多事兒,讓眾人不放心。所以我想,馮橋的紙條我一定要放在錢夾裡,才能確保能順利帶到成都。
我慢慢把紙條開啟來,心想這裡面會不會藏著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是不是馮橋想約我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