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四個村落,三個在周圍護衛主村落,每個村落居住的人數大概在200多左右,主部落則有400多,也就是目前李成等人所在的村落。
李成大致估算了下這頭野豬的體重,說道:“起碼有400磅吧,今次算是有口福了……”野豬肉鮮嫩香醇,野味濃郁,且瘦肉率高,還具備藥用價值,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啊,而且是這麼大一頭,400磅差不多是362斤,家豬要養這麼大都不易,何況是大山深處的野豬呢?
也難怪生活在這麼久的諾亞也很少見到這麼大的野豬,一般來說野豬也就百來斤左右,這頭野豬的攻擊性極強,如果不是束縛了它活動的區域,估計這十多人來拿下它,也是比較困難的。
眾人等了一會,發掘野豬還挺聰明的,知道被困住了,所以衝撞了一陣無果之後,立馬改變了戰略,使用拱鼻和獠牙作為鏟子挖掘一條通道,企圖逃離人類的圍捕。
還別說野豬打洞的本事不遜色於老鼠啊!挖掘通道的能力並不慢,如果李成等人再不行動,也許這頭大號體重的野豬就會以“土遁術”逃跑。
“諾亞,行動吧,再等就沒機會了。”李成建議道,語氣中有些著急,畢竟這事關晚上是不是有野豬肉吃啊!在國內可沒這種機會經常吃野味啊,野豬國內可是國家二級保護啊!尋常老百姓哪裡敢吃,當然某些人除外。
諾亞也明白現在不是猶豫的時候,不然一天的辛苦全都白費了,立刻釋出命令讓愛斯基摩人族人馬上攻擊!
站在坑上的愛斯基摩獵人嫻熟的用套索綁住了野豬的身子,還在拱土的野豬,被限制了行動,不由得暴怒不已,與坑上的幾名愛斯基摩人角力。
一聲清脆的“啪”的聲音傳來,李成定眼一看,原來是麻繩斷了,五六根拇指大小的麻繩也限制不住這頭400磅的大肥豬,其力量之大可想而知,況且還是與這麼多身強力壯的愛斯基摩人對抗。
“不行,活捉不大可能了,還是我親自動手吧,老大,借你的軍刀用用。”諾亞脫掉上衣,露出鋼一樣的肌肉,李成一臉的羨慕,想著自己的雞排身材,如果不是龍威這個金手指在手,別說灰熊了,見到狗熊都要繞著走……
當然灰熊和狗熊(黑熊)一樣厲害,沒什麼區別,要說區別,只是叫法的不一樣罷了。
李成拿出響尾蛇大馬士革軍刀交給了諾亞,只見他用土著語招呼了一聲,坑上的愛斯基摩人一副瞭然,換了更加粗的麻繩,再次套上了野豬,可能是力氣用得太多了,野豬有些癱軟了,諾亞看準時機,一躍而下,手持大馬士革軍刀,一刀捅進了野豬的喉嚨處。
一陣淒厲的殺豬叫聲,差不多方圓百里的人都能夠聽到,站在附近的李成,耳膜差點就要被震破,產生暫時性耳聾的症狀,李成也不猶豫,抄起一個盆,跳了上去,接著野豬的鮮血。
豬血可是一個好東西,這些不能糟蹋了……
一般在老家殺豬的時候,為了增加豬血的口感和縮短凝固時間會新增鹽水,此時李成沒有想這麼多,直接衝了下來,讓諾亞有些奇怪。
野豬的血已經完全流乾了,裝了滿滿得一盆,野豬也完全停止了掙扎,把豬血遞了上去,諾亞一身塵土,擦拭乾淨了大馬士革軍刀,再次還給了李成,隨即部落的勇士們綁上了這頭大肥豬,扛著運回了部落。
走在前方的李成和諾亞滿載而歸,愛斯基摩人唱起了凱旋之歌!李成反正也聽不懂,大概聽諾亞翻譯類似於國內山區少數民族的歌謠吧。
這個時候,體力恢復了不少的諾亞詢問道:“老大,豬血你幹嘛去接啊?難道你是吸血鬼?”
如今的愛斯基摩人已經不流行食用生肉了,在上萬年前,愛斯基摩人穿越了白令海峽,來到美洲之後,處在的年代是冰河時期,不得不食用生肉,所以有了這個“愛斯基摩人”的叫法,翻譯過來無非就是吃生肉的人啊。
單純喝血的話,那是野人才會做的事情吧?他們狩獵的時候,沒有特意收集鮮血的做法。
李成解釋道:“豬血可是好東西啊,諾亞,你不知道,在華國,有些人專門殺豬,就是為了要吃豬血,肉的話,都吃膩了,豬血可不是經常有的,要趁早到菜市裡面搶!”
豬血養顏的話題,經過某些電視節目的宣傳已經是家喻戶曉了,鐵離子含量高的豬血對於女性來說極其重要,常吃豬血能面如桃花,體態輕盈。
深受廣大女性的喜愛,不過愛好這口的男性也蠻多的,畢竟這類食材能適用於多個菜餚之中,比如說韭菜炒豬血、小炒血豆腐、豬血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