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嘲笑說她坑爹、敗家子、崽賣爺田不心疼;有的替他惋惜說便宜了那個酒鬼;甚至還有她的閨蜜馬上行動,找到高個男人自我推銷。她父母則對她完全死心了,養了這麼個討債鬼女兒,大概是前世做了孽。(未完待續……)
第二百九十二章 美食家的愛情(三)
親們,讓我們先來回憶一下前一章的內容。雅美在對冷臉漢子一見鍾情後,迅速將思想化為行動,趕回家去,甩給丈夫高個男人2000萬人民幣,僅用一天時間就給十年的婚姻生活打上了終止符。
朋友們有的說她太傻,有的罵她坑爹,更有的替她不值說便宜了高個男人那廝,還有的看上那2000萬倒追她前夫。
對於眾人的看法、做法雅美皆呲之於鼻。她一向看不太起旁人,覺得他們眼界太窄,心胸不大,成日裡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計算來計算去的,生命都在蠅營狗苟中消耗了。
她才不傻呢,區區2000萬人民幣就甩掉一個破男人,太上算太便宜了!!!你想想呀,不用金錢解決的話,就要花時間請律師打口水戰,最後也許一分錢都不用掏,說不定還可以得到一套半間房子什麼的,但是卻把最寶貴的生命時光給搭進去了,而且每天還要生氣,要策劃陰謀詭計,要為官司的輸贏提心吊膽,就是官司打贏了,拿到一點錢又怎麼樣,青春沒有了,好心情沒有了,美好的回憶沒有了,光潔紅潤的臉龐變成了皺巴巴的土黃臉,那才叫真正不值呢!
她也沒覺得坑爹。爹孃為了掙錢,把唯一的獨女置於一旁多年不管不顧。他們當初沒有經過女兒同意就擅自生下了她,卻對她沒有全身心地呵護和關愛,沒有為她付出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他們以為花一筆錢把她交給保姆看管,給她吃。給她喝,給她買漂亮衣服和新穎的玩具。就是愛她嗎?錯啦,全TM地錯了!!!那麼。現在,讓他們出點錢,見點血,也不會遭天打雷轟的。
她更沒覺得便宜了前夫高個男人。高個男人在她最需要愛情的時候成全了她的心願,為此,她感謝他。她,一個堂堂上市集團公司董事長的獨女,身價當然很高,他既然為她付出了時間、感情。自然要買賣公平,讓他在付出的同時也得到應該得到的。她可不是那種佔人便宜的人,她喜歡更多地付出,她有這樣的能力,這是她優越感的體現,她要讓接近她的人都能得到幸福和笑顏。就像給服務生小費,那種喜悅感和滿足感是摳門小氣的人永遠無法體味的。
當她聽說她的閨蜜為2000萬人民幣向高個男人拋媚眼時,就覺得她可憐。閨蜜小時候就總穿她剩下的衣服,玩她不要的玩具。現在長大成人了,她依然沒有志氣,依然擺脫不了跟屁蟲的命運。難道她這一輩子就這樣一直活在她的陰影裡?她也太沒有志氣了!!!嘿……她長嘆一聲。她決心以後要對她更好一點,要成全閨蜜和高個男人的婚姻。
雅美為什麼要離婚?因為她不喜歡腳踩兩隻船。她追求純粹無暇的感情。既然愛了,就要向對方獻出百分百的自己,那種患得患失的小女子心態她最看不上。那樣的人也得不到真正的幸福。所以,她才毅然決然了斷十年婚姻生活。她回到了原點。重新站在了愛情婚姻的起跑線上。
雅美辦完離婚手續後,把獨身證明書揣在口袋裡。來到“零調料”餐館。遠遠就看見冷臉大漢站在餐館門口,他穿著熨燙得筆挺的制服,身材高大偉岸,面部線條硬朗冷峻。
她的心像一隻歡快的小鹿跳躍不停,並且很不聽話地穿越回到了十五歲。那是她情竇初開的年齡,心裡充溢著愛情,除了愛情還是愛情,可以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可以不要父母雙親不要兄弟姐妹,但是不能不鍾情,不能不思春。
她日思夜想夢寐以求的理想愛情是:男人要成熟一點,最好比女方大五到十歲,他在生活中除了扮演情郎以外,還應該恰到好處地扮演父親的角色,做女方人生的引領者和靈魂的導師。另外,他要有男性魅力,不一定要多帥,但要有吸引力。什麼叫吸引力,雅美也說不清楚,總之和對方在一起,要有心跳的感覺。
冷臉漢子的身上聚集著她兩位前夫的所有優點,既是人生導師,又是迷人情侶。她把獨身證明書掏出給他看時,心跳蕩得太劇烈了,彷彿要從嗓子眼裡飛出來,她實在無法把握自己,身體癱軟地靠在他身上,在眾目睽睽之下吻了他。
一些食客也許在嗤笑她,她卻不後悔這一行動,雅美是從來不吃後悔藥的,她覺得一個女人就應該敢愛敢恨。她想問問那些發出笑聲的食客們,你們是羨慕嫉妒恨吧?我吻一個自己喜歡的人,為什麼不可以?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