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的演示剛剛結束,還沒等大家說什麼,日本小島策劃的小島茂昌、韓國三星廣告的金大恆,已經等在了門外,進來後就恭恭敬敬的送上了經過和國內緊急溝通、寫好的DreamPad廣告企劃書。
對於昨天下午仙女公司追加的“在華國內地拍攝”的條件,兩人是舉手舉腳的同意。
不只是他們,其餘十個公司的總經理,也全都一力贊成。
為什麼?
留在華國拍廣告,那就算得上是他們的大功勞啊,這份業績是要寫進履歷表裡面,伴隨自己的整個職業生涯的!
有了這份功勞在手,還怕哪一天不能回到總部,坐上更高的位置嗎?
稍微麻煩一點的只有美國的新秀歌星泰勒,不過也沒有關係。美國的大型廣告公司,可都是神通廣大的,區區一個小歌星,怎麼都能邀請到的。
蕭奇自顧自的帶著餘珊珊,和小島茂昌、金大恆商量合同細節,留下剩下的十個廣告公司總經理。自己去商量。
少年相信,取代了IPHONE率先出現在世人之前的DreamPad,只要誰見過它,絕對逃不過它的誘惑。
現在著急的人並不是自己,晾一晾他們,反而更有利於談判。
廣告的主要支出有三方面:第一是製作費,第二是明星報酬,第三是推廣費用。
通常來說,三者的金錢消耗正好相反。電視媒體等的推廣費用最多,明星報酬其次,製作費反而最便宜。
蕭奇初步的銷售物件是美洲的十個大國家、歐盟及瑞士、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日本、韓國、新加坡等等,算下來一共有超過三十五個發達國家,這些都是廣告投放的地方之一。
十億美金看起來很多,可分散到三十五個國家,而且廣告還不只一條,而是一個系列。所以平均下來的不到一千萬美金,恐怕數目根本不夠。
第二期的廣告一旦出來。再追加個三五個億的美金,也是毫不稀奇。
幸好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