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了。他想起來還有一大堆事該做呢;去市場吃點東西、換一本比較厚的書。做完這些事以後他在廣場的一張板凳上坐下來,試飲新買的酒。這天天氣很熱,而酒讓人精神振奮。他把羊群寄放在城門一位朋友的牛舍裡。他在這城裡認識不少朋友。這是旅行吸引他的一點--既可以認識很多新朋友,又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在這些人身上。當你每天和同一群人打交道時,它們也會變成你生命當中的一部分了,就像當年他在神學院的情形一樣。他們會要求你改變自己來遷就他們,如果你不是他們所期望的樣子,他們就會不高興。絕大多數人似乎都很清楚別人該怎麼過活,卻對自己的一無所知。
他決定等太陽落山後,再趕牲口上路,穿過草原。三天後,他就能和那個商人的女兒見面了。
他開始讀起那本新換來的書。第一頁描述一場葬禮,書中角色的名字都非常難念。如果有一天他寫一本書,一定每次只介紹一個角色出場,這樣讀者才不會忙著記名字,他想道。
等他好不容易專注心神的時候,開始覺得這本書還不錯;那場葬禮是在一個下雪的日子,嗯,他喜歡因下雪而帶來的冰冷氣氛。他繼續讀著,一個老人在他身旁坐下來,和他搭訕。
“那些人在做什麼?”老人指指廣場上的一群人。
“工作。”男孩冷淡地回答,極力表現出他正專心看書。
事實上,他腦中正幻象著在商人女兒面前剃羊毛的情形,這樣她就會認為他很有本事,能完成一些困難的事。他已經想像這一幕想了好多遍了,每一次那個女孩都用著迷的眼神,聽他解釋羊毛必須從背後往前剃。他同時還想好了,在解釋剃羊毛技術的同時,還要不經意地提起幾家有趣的商店。這些商店都是他從書裡讀來的,不過,他會把它們說得像是他的親身經歷。她絕不會發覺真相的,因為她不識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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