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部分(1 / 4)

小說:夢裡花 作者:蠍子王

不至於判處死刑,頂多就是坐幾年牢罷了!”我沒再吭聲。那警察也感覺是對牛彈琴,於是走出了病房。我聽到徐醫生對那警察說:“張隊長,有些事情我想我應該告訴您:您抓的這個人可能不是正常人!”那警察問道:“怎麼回事?”徐醫生於是將我落水之後住院治療的經過講述給了那警察。

我動不能動,走不能走,每天只能躺在床上,也沒有人跟我一個病房,沒人說話,就這樣捱過了一日。第二天,那個張隊長帶來了一個女警察並要她負責看守我,負責對我的審訊。

當這個女警察向我自我介紹說她叫鄭麗媛。當她剛開始問我姓名的時候,我的態度一如昨日。後來,她開始對我做思想工作,她說她相信我是好人,只是一時犯了一些錯誤,她說既然犯了錯誤就要知錯就改才是。我氣呼呼的質問她:“我究竟犯了什麼錯誤了?我不就是擺攤賣藝嗎?難道這就是錯誤了嗎?”鄭麗媛十分和緩的說:“這就是您的不是了,現在的公路為了不發生交通事故,分成了上下道,是不能亂走的,否則就會發生撞車死人的事情!您擺攤佔用了公路上車輛行走的道路,這些車輛也不能冒著生命危險到另一個車道上逆行吧?您想一想,您這一擺攤得影響多少人正常生活啊?再說現在的人生活都很緊張,您擺攤造成交通擁堵,得耽誤多少人的寶貴的時間啊?”我雖然聽不太懂她究竟再說什麼,但是,從她那誠摯的表情可以看出我確實是不應該在大路上擺攤的。我慚愧的低下了頭。

後來,鄭麗媛就一直守候在我身邊,漸漸,我也開始將我的情況告訴她了。一連三天過後,我終於可以下床活動了。當我在醫院的食堂吃過午飯之後,在樓道內行走的時候,一個滿身鮮血的人昏迷在擔架之上被兩名護士抬進了急救室中。好像是目擊者跟在擔架後面對兩名正在記錄的警察說道:“這個人騎著摩托車逆行車道撞上了一輛正常行駛的大貨車……”我問早已與我熟識的鄭麗媛:“逆行真的要有生命危險嗎?”鄭麗媛將我帶到一個視窗處讓我向外面的街道觀察,她告訴我:“這是一條東西路,路中間護欄南面的車輛應該向東行駛,護欄北面的車輛應該向西行駛,也就是說車子一定要靠在路的右側向前行駛是最為基本的交通常識,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安全!”我疑惑問道:“那要是反過來走路呢?”鄭麗媛說:“那就是逆行了,那樣很容易就會像剛才的那個人那樣被撞成重傷,甚至會丟掉性命!”我再次問道:“為什麼?”鄭麗媛將嘴一抿:“這個……”

第四章:精神病院…續寫夢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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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一件心事放不下,那就是我的那把刀現在在哪裡。終於,我開口向鄭麗媛詢問那把刀的下落,鄭麗媛告訴我:“那把刀已經被我們公安局沒收了!”我當時傻了:“沒收是什麼意思?”鄭麗媛說:“沒收就是沒收,那把刀從此不是你的了!在我國是不準私自攜帶武器的!”我再次說道:“那是我自己的東西啊!”鄭麗媛無奈的笑道:“國家治安條例這樣規定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你既然來到了這個世界,就要接受這裡的一切規則才是!”我萬般無奈的嘆息道:“入鄉隨俗!”

張隊長終於來到了醫院裡,我在這些天與鄭麗媛相處的日子裡也終於認識到自己的無知和嚴重的錯誤,可是我還是對現代的社會太不瞭解了,我以為我擺攤賣藝的事情到此時也應該了結了,卻沒有想到張隊長竟然再次拿出了手銬說道:“對不起,李蒙先生,由於那起擺攤的事情,還是請您跟我到法院接受制裁!”鄭麗媛在一旁對我說:“李蒙先生,我將你的一切情況都告訴了張隊長,基於您的特殊情況,張隊長已經對法院說明了情況,會對您從寬處理的!自己既然犯了錯誤就應該承擔責任才是!”鄭麗媛的一番話讓本想發飆的我壓住了心頭的怒火,將雙手伸給了張隊長。

最終,法院判處了我送到精神病院接受強制治療!我當時大呼:“我沒有精神病,為什麼要將我送到精神病院?”可是,法官還是敲下了退庭的最後一錘拿起了案卷走開了。兩名警察過來要將我押走,我用胳膊一甩,將他們甩在一邊,然後向法庭門口跑去。可是,這樣一來惹來了更多的警察,他們一同向我撲來。縱然我再有更大的力氣,始終一人難敵四勇,更何況我的手還被手銬拷著。我最終還是被這些警察高高舉起抬到了囚車上,然後將我送進了精神病院的一間屋子裡。由於我不斷的向門外闖去,精神病院的人阻攔不住,最終將我關入了一間狹小的鐵門鐵窗的房間裡。我無法突破這鐵門鐵窗,只能聽任他們將我安置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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