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小說:帝王心術 作者:生在秋天

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貴,以過受罪,以功緻賞而不念慈惠之賜,此帝王之政也。明主聽其言必責其用,觀其行必求其功,然則虛舊之學不談,矜誣之行不飾矣。為故人行私謂之不棄,以公財分施謂之仁人,輕祿重身謂之君子,枉法曲親謂之有行,棄官寵交謂之有俠,離世遁上謂之高傲,交爭逆令謂之剛材,行惠取眾謂之得民。不棄者吏有奸也,仁人者公財損也,君子者民難使也,有行者法制毀也,有俠者官職曠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剛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譽,人主之大敗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毀,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譽,索國之無危亂,不可得矣。察士然後能知之,不可以為令,夫民不盡察。賢者然後能行之,不可以為法,夫民不盡賢。楊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幹世亂而卒不決,雖察而不可以為官職之令。鮑焦、華角,天下之所賢也,鮑焦木枯,華角赴河,雖賢不可以為耕戰之士。故人主之察,智士盡其辯焉;人主之所尊,能士盡其行焉。今世主察無用之辯,尊遠功之行,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博習辯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則國何得焉?修孝寡慾如曾、史,曾、史不戰攻,則國何利焉?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作而養足,不仕而名顯,此私便也。息文學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勞,此公利也。錯法以道民也而又貴文學,則民之所師法也疑。賞功以勸民也而又尊行修,則民之產利也惰。夫貴文學以疑法,尊行修以貳功,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

帝王之道之四

古人亟於德,中世逐於智,當今爭於力。處多事之時,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備也;當大爭之世而循揖讓之軌,非聖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推車,聖人不行推政也。子母之性,愛也。臣主之權,策也。母不能以愛存家,君安能以愛持國?明主者,通於富強則可以得欲矣。故謹於聽治,富強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謀計。法明則內無變亂之患,計得則外無死虜之禍。故存國者,非仁義也。仁者,慈惠而輕財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誅者也。慈惠則不忍,輕財則好與。心毅則憎心見於下,易誅則妄殺加於人。不忍則罰多宥赦,好與則賞多無功。憎心見則下怨其上,妄誅則民將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輕犯禁法,偷幸而望於上;暴人在位,則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亂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國者也。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是以聖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事。盡思慮,揣得失,智者之所難也;無思無慮,挈前言而責後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慮愚者之所易,以責智者之所難,故智慮力勞不用而國治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與鼷鼠同威,萬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與監門同資。有土之君,說人不能利,惡人不能害,索人慾畏重己,不可得也。明主之國,有貴臣無重臣。貴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聽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國,遷官襲級,官爵受功,故有貴臣。言不度行,而有偽必誅,故無重臣也。

一、因情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禁止。柄者,殺生之制也;勢者,勝眾之資也。廢置無度則權瀆,賞罰下共則威分。是以明主不懷愛而聽,不留說而計。故聽言不參則權分乎奸,智力不用則君窮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譭譽一行而不議。故賞賢罰暴,舉善之至者也;賞暴罰賢,舉惡之至者也;是謂賞同罰異。賞莫如厚,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重,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然後一行其法,禁誅於私家。不害功罪賞罰必知之,知之道盡矣。

二、主道

力不敵眾,智不盡物。與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國。故智力敵而群物勝,揣中則私勞,不中則在過。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結智,一聽而公會。聽不一則後悖於前,後悖於前則愚智不分;不公會則猶豫而不斷,不斷則事留。自取一聽,則毋墮壑之累。故使之諷,諷定而怒。是以言陳之日,必有?籍,結智者事發而驗,結能者功見而謀。成敗有徵,賞罰隨之。事成則君收其功,規敗則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猶不親,而況於力乎?事智猶不親,而況於懸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則君怒。使人相用則君神,君神則下盡。下盡下則臣上不因君而主道畢矣。

三、起亂

知臣主之異利者王,以為同者劫,與共事者殺。故明主審公私之分,審利害之地,奸乃無所乘。亂之所生六也:主母,後姬,子姓,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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