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讓帝位於弟;吾當仗五尺之劍,行走於江湖,行仗義之事,快意恩仇,豈不快哉!’如今聽來,猶在耳旁縈繞,我是經久難忘呀!”
眾人聽了這話,都紛紛看向我,驚佩地看著我。段譽也想不到我早有此意,也是十分佩服第看著我。弄得我不好意思起來。段正淳忍不住誇道:“古來多少人爭奪帝王之位,不惜親人相殘,常任有此寬大心懷,實在令人敬佩,當引以為段家之榮呀!”
保定帝道:“好了,正淳,你等位後,就封譽兒為太子,常任就為常任王吧,反正他以後也不常回大理的了,婚後他要舉家搬往天山了。”
段正淳不解:“常任為什麼要搬往天山,在大理定居也不錯呀!日後,大理有事還可以找你幫一下忙。”
我道:“我是門派掌門,我的門派駐地又在天山,當然應該在那坐鎮,要舉家搬往那兒了。”
段正淳點點頭,撫須笑道:“看來,這常任王果然是名副其實呀!”
第八卷 上部終結卷(王位之爭) 121 葉二孃
(更新時間:2006…10…31 17:40:00 本章字數:2806)
我在皇宮太子宮中的住了幾日,便向保定帝辭行:“父皇,孩兒想早點把母親她們接過來,所以決定今日今日就出宮去小鏡湖接她們來大理。”
保定帝聽了笑道:“這也好,早點把媳婦們叫來,讓父皇看看也不錯,我跟你母親也好好談談你們的事,也好準備。”保定帝當即同意,又託詞要護送我的家屬,派了褚、古、傅、朱四大護衛跟我回去。
我把鍾靈留在王府,叫她跟王語嫣、阿碧等人在一起,而我卻和四衛騎馬向小鏡湖而去。當行至大理城郊時,迎面走來了一箇中年婦人。且看那婦人她身穿一襲淡青色長衫,披著一頭長髮,約莫四十來歲年紀,相貌頗為娟秀,但兩邊面頰上各有三條殷紅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