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3 / 4)

小說:往生 作者:那年夏天

異化將會導致意識泯滅!”

“哇,真是發財了!一萬點積分!夠揮霍一段時間了!哈哈!”興奮的顏厚再次無視了最後那句警告。

“咕咕——咕咕。”清朗宏亮的啼叫在顯得有些空寂的樹林中響起,帶著一絲寂寞,些許淒涼。

杜鵑鳥,俗稱布穀鳥。

顏厚十分鐘愛杜鵑,它的聲音清澈而透明,便如奔流的小溪從心頭叮咚淌過,洗淨心中凡塵,卻帶來一絲意外的壓抑,真是數不清道不明的情緒。

“芒種已過了有些時日了,怎麼能還聽到布穀聲?”顏厚走在林間,心緒隨著那悠揚孤寂的鳴叫發散開來。

“維鵲有巢,維鳩居之。”鳩佔鵲巢,說的便是杜鵑。

杜鵑是一種品格較為惡劣的動物,自古就不受人待見,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就曾經評價說:“杜鵑在群鳥中是以卑怯著名的,小鳥們聚集起來啄它時,它就逃之夭夭。”

被群起而攻,也是緣於它無恥下流的作為——杜鵑喜歡在別的鳥類巢穴產蛋,而且一般會比別的小鳥先出生,只要小杜鵑一出生,便會殘忍的把其他鳥類的蛋推出巢外,併發出悽慘的叫聲討要食物。這是何其臥槽的行為,善良的鳥媽媽們嘔心瀝血哺育養大的卻是殺害她們親生孩子的兇手!

杜鵑在鳥類之中,是活脫脫的小流氓,不僅喪盡天良,卑怯膽小,還常常狐假虎威,扮作鷹隼的姿態飛行,以此來嚇唬其他鳥類。

這種卑劣的鳥類,顏厚卻無比的鐘愛,因為他認為,在動物中,最富人性的便是杜鵑。它那寂寥哀怨的嘶啼具有洞徹人心的力量,讓他心有慼慼焉——有些人又何嘗不是如此?損人利己,膽小如鼠,卻又狐假虎威,狗仗人勢,最後還要用淒涼哀怨的表情換取人們的同情。

“為了生存,情非得已啊!”他長長的嘆了一口氣,面露寂寥。猶記得孩提時初次聽聞杜鵑習性,厭惡至極,隨著年齡的增長,對杜鵑的看法也就漸漸起了變化,直到步入社會,閱歷漸漸豐富之後,他才真正的愛上了這種“卑劣”的鳥類。

那聲聲悲啼能讓他洞徹內心,瞭解自我——自己同樣是一個為了生存不折手段的小人物。

但卑劣的小人物一樣會做出瘋狂的舉動。

救下蘇米虹,也許是出於某種來自激素的衝動,也許出於邪惡的私心,但他確實花了不小的代價救下了她。這還不算什麼,他此刻的艱難決定才是真正的善心大發:他要回去,將行動不便的她在天黑之前帶出森林。

此舉完全是自找麻煩,帶著這麼一個累贅,不可能趕在天黑之前離開森林,夜幕降臨時,他們將難以辯路,只能選擇在森林過夜,而之前提到過,在森林中過夜,與尋死無異。

這個還沒什麼,他早有盤算,如果實在不行,大不了再花些點數變狼帶她離開。幸而只有初次變身才需要消耗狼格,之後再次變身都只是消耗點數,否則他可沒有多餘的狼格去消耗了。

真正的危險來自蘇米虹的敵人,他至今還不知道她到底遇到了什麼危險,未知的敵人是最可怕的,他沒有多少把握能保全她。

“好事做到底,送佛送到西,”他如此想道,“我一定是瘋了,才會想這麼做。”

他忽然想起那部經典電影《飛越瘋人院》,英文原名為《ohe…cuckoo’s…》,直譯應該是《飛越杜鵑巢》。

英語中杜鵑(cuckoo)也是俚語瘋子的意思。

“咕咕——咕咕。”杜鵑聲迴盪在樹林中,顯得是那麼的孤獨。

他疾步走在林間,穿著溼漉漉的t恤,腰後掛著的一個錚亮的弓弩和一個黑漆漆的水壺,隨著他的步伐時不時的撞在一起發出咣噹的響聲。

 。。。  

第二十二章 戲耍美女

“真是神奇!變個身居然沒有損壞衣物,似乎剛剛化身為狼時所有東西都不見了,而變回人型,衣物卻仍在身上。天災旅行團,你到底是個什麼組織?!我越來越好奇了!”

顏厚摸了摸手腕上的表,那是一塊很高檔的手錶,光從造型的流線美感就能看出。

中間寬大兩頭彎細,寬大之處是一個橢圓型的錶盤,黑漆漆如玉一般光潔的表面,看起來不像是傳統的手錶,錶盤之中閃爍著藍色光芒的字元,像是高科技製成的顯示屏。黝黑如玉的錶帶也隱隱顯現出藍色的線條肌理,看起來充滿神秘感。

這手錶的質地非常堅韌,用匕首去劃都不能留下絲毫痕跡,質感也非常獨特,戴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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